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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通化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办法》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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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通化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通化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办法》予以公示。
本办法由市执法局牵头,会同市应急局、市市场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制定,旨在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化市应急管理局
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化市财政局 通化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6年6月15日 |
| 《通化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办法》.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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