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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工业用地“标准地”指标体系公告

  • 通化市人民政府 www.tonghua.gov.cn
  • 日期:2026-03-10
  • 来源: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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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拟入驻园区工业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产出效益,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吉政办函〔2025〕66号)和《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市本级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市政办函〔2025〕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指标体系,现予以公告,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10日      
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指标体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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