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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定市级应急储备成品粮油投资主体的公告

时间:2025-04-17 来源:执法科

    为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加强和规范我市应急储备成品粮油管理工作,确保应急储备成品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达标、储存安全和管理规范,保障应急状态下调得动、用得上,根据通化市应急储备成品粮油管理办法规定市发改委决定采取公开评审的方式,选定国有资产投资主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审目的 

  选定企业作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通化市分行申请贷款购买应急储备粮油。 

  二、评审对象 

  通化市主城区内有意向参与市级应急储备成品粮油投资主体评审,且符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相关要求的企业。   

  、评审内容 

  1. 主体资格:审查投资主体营业执照等证件,确认经营资格和资质条件合法性。 

  2. 资产运营能力:评估注册资本、资产规模、负债状况等,查看银行资信证明,判断资产管理是否到位 

  3. 管理能力:考察管理团队专业背景、工作经验,评估组织架构合理性和管理制度完善性。 

  4. 信誉状况:查询信用记录,了解商业信誉,查看是否有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记录。 

  四、报名条件 

  1.企业性质为国有企业 

  2.企业经营范围包含粮油加工、经营,企业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记录 

  3.企业规章制度健全,规范化管理 

  4.企业配备粮油质检和保管等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材料 

  1. 企业基本信息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材料:近年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 

  3. 管理团队材料:管理团队成员简历、专业资格证书。 

  4. 信誉状况材料:信用报告、无重大违法违规声明。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六、申报时间和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 

  通化市建设大街3779号,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执法督查科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振海,联系电话0435-3652261    

    七、评审流程 

  1.材料受理: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报单位在2日内补充或更正。 

  2.实地考察: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实际运营和管理情况。 

  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依据评审标准和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4. 结果公示:市发改委将对选定的企业名单在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其他事项 

  1. 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虚假材料,取消评审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2. 本次评审不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市级应急储备成品粮油投资主体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