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柳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电动自行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违法行为案
柳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电动自行车行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两台电动自行车(额定电压48V)安装60V蓄电池,电池容量与产品合格证参数不一致,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柳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