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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全市贯彻实施地方志工作“两条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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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作用,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就全市贯彻实施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情况开展调研。 调研组先后来到市直及辉南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实地察看办公环境,详细了解机构运行、人员组成、资料保存、硬件配置等情况,参观辉南县地方志与档案图片展,细致询问史料征集、志鉴编纂、阵地建设、成果运用等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短板靶向研究解决路径和提升举措。 调研组强调,地方志工作具有传承文明、教化育人、服务发展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市地方志系统坚持依法治志、修志为用,工作基础持续夯实、质效稳步提升,要再接再厉、守正创新,持续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深耕史料挖掘,强化成果转化,立足通化地域特色和历史底蕴做好地情资源普查、史料收集整理、志鉴编纂修订,促进史志成果与文化教育、文旅融合、基层治理深度结合,强化资政辅治现实作用。要建强人才队伍,夯实发展根基,健全方志人才培养、储备、激励机制,整合域内外专业资源,拓宽人才吸纳渠道,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参与修志编史,打造专业化、复合型工作队伍。要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工作影响力,联动档案、党史研究等部门多渠道普及方志知识,不断提高地方志工作社会知晓度、认可度,让通化优秀历史文化活起来、传下去,为全市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张书源 夏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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