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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通化市人民政府 www.tonghua.gov.cn
  • 日期: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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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敬英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老站街左安委、左东委平房区域已拆除房屋没有设置围挡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居民生活环境的建议》(第1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局立即组织专人赴老站平房拆除区域开展实地核查,确认该区域确实存在未设置围挡、建筑垃圾堆积、偷倒乱倒等突出问题,并在第一时间联合属地老站街道洞泉社区、市征收办、市产权地产单位开展现场核查。经多方实地确认,该区域为历史遗留征收拆迁地块,仅部分平房完成拆除,仍有住户未动迁,整体拆迁工作尚未结束,处于拆迁过渡期;地块位置偏远、人员流动复杂,现场垃圾系征收后长期未清理、属地居民日常丢弃日积月累堆积形成。 

  我局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该区域环境乱象。 

  一、全面排查摸底,摸清整治底数 

  针对您提出的“对区域内所有已拆除但未清运的场地进行全面排查”的建议,我局立即行动,组织执法人员联合属地街道、社区,对老站平房拆除区域及周边已拆除未清运场地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重点排查拆除场地数量、未清运建筑垃圾体量、是否设置围挡、有无偷倒乱倒痕迹等情况,经过认真排查,未在周边其他拆除场地发现同类乱象。针对该地块环境乱象,立即向市征收实施单位下达工作提示,开展督促约谈,下发风险提示函,督促社区及征收部门开展存量垃圾治理。该区域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已于2025年5月陆续启动,征收部门已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属地已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经全部清理完成。 

  二、强化专项整治,彻底改善环境 

  针对您提出的“责令责任单位限期设置标准围挡、清运建筑垃圾、平整场地”的建议,我局坚持立行立改、从严整治。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城市围挡设置和管理的意见》“应拆尽拆、能透则透、久围必拆”工作要求,结合该地块地处城郊、拆迁进度缓慢、长期闲置易形成“围而不动”问题的实际,由征收实施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再新增围挡,实行源头整治、属地常态化巡查管控。我局督促征收单位全面排查已拆除未清运场地,按时完成存量建筑垃圾清运、场地平整整治工作;同时加大执法巡查频次,严厉查处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压实征收单位、属地社区日常管理责任,实现环境治理与政策要求双向落实。 

  三、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监管 

  针对您提出的“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新的偷倒乱倒行为”的建议,我局立足长效、标本兼治,构建“排查-整治-监管-巩固”的闭环管理体系,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回潮。一是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优化执法巡查排班,将老站平房拆除区域及周边纳入重点巡查范围,增加巡查频次,实行“日常巡查+错峰巡查”相结合的模式,重点排查有无新的偷倒乱倒行为、垃圾清运情况等,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各类违规问题。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持续督促拆除项目责任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场地的日常维护和巡查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偷倒乱倒行为。对责任单位监管不力、导致再次出现垃圾堆积、偷倒乱倒的,依法从重处罚,倒逼责任落实。三是畅通监督渠道。依托市民热线、政务平台等载体,畅通老站平房拆除区域环境问题举报渠道,鼓励周边居民、群众参与监督,对举报的偷倒乱倒、围挡破损等问题,建立快速核查、及时处置、反馈回访机制,形成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四是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属地街道、社区、住建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定期开展联合巡查、联合整治,共享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推动长效监管机制落地见效。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强化履职担当,狠抓各项整治措施落地落实,加快推进老站平房拆除区域环境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垃圾堆积、偷倒乱倒等乱象,不断提升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水平,切实保障居民切身利益,不辜负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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