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建议提案>代表建议

对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通化市人民政府 www.tonghua.gov.cn
  • 日期:2026-09-02
  • 【打印】 【关闭】

钟敬英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高层住宅电梯安全与运维管理的建议》(第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电梯安全与运维管理已成为物业行业监管的重中之重。我局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排查,摸清老旧电梯底数 

  全面排查建档。我局组织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对全市住宅小区电梯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核查电梯使用年限、运行状况、维保记录、五方对讲畅通情况等。对全市电梯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老旧电梯台账,排查15年以上电梯418部,其中,145部电梯已通过省厅审批,按计划进行更新改造。 

  二、压实物业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维保时效要求 

  明确维保管理要求。督促物业企业将电梯维保纳入物业服务合同必备条款,对核心部件更换等复杂故障,要求物业企业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维修周期和临时解决方案,严禁无理由拖延。具体故障到场及修复时限,执行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规定。 

  建立“一梯一档”。要求物业企业为每部电梯建立完整的使用、维保、故障处置档案。目前,全市专业化物业小区已建档电梯覆盖率达100%。 

  三、推动应急抢修机制建设,破解维修滞后难题 

  设立维修资金应急“绿色通道”。出台《通化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办法》,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明确电梯故障等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形,可跳过业主表决程序,直接启动维修资金。有效破解电梯故障“维修难、维修慢”问题。 

  强化日常监管与信用惩戒。结合“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2026年以来,我局以“四不两直”方式累计暗访检查小区47个,查处电梯五方对讲无人接听、维保记录不全等问题292个,已全部移交属地督促整改,现已整改完成255个。将电梯管理履行情况纳入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2025年度评定红榜企业27户、黑榜企业4户,清退企业2户,对黑榜企业进行约谈整改。 

  四、加强宣传培训,营造安全用梯氛围 

  普及安全乘梯与应急知识。组织物业企业通过社区宣传栏、业主微信群等,向居民普及电梯安全乘用常识和故障自救技巧;强化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督促物业企业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从人力层面保障电梯运维效率和服务质量。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配合好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快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强化电梯运行、维保、抢修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乘梯安全和出行便利。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6年6月5日

   

  承办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李杭  3280009 

主办:通化市人民政府

承办: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传真:0435-3250833

版权所有: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吉ICP备05000673号 网站标识码:2205000001 吉公网安备 2205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