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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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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茂霞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通化市老旧小区改造与民生服务提质增效的建议》 (第1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投入不足方面 采取多元化的融资模式筹措改造资金。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二是市、区财政给予配套资金支持;三是管线单位积极支持,居民积极参与;四是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五是积极争取信贷支持;六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社区服务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营。 二、关于民生服务设施规划缺乏系统性方面 我局旧改办严格按照《通化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中的实施步骤组织改造工作。首先,进行问卷调查摸底。明确由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和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做好问卷调查工作,同时,委托专业机构参与问卷调查及统计分析工作,对问卷调查情况分类登记造册,建立老旧小区台账,为改造工作提供基础依据。其次,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改造方案的编制。市住建局负责完成《通化市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方案》(一区一案)编制工作,在开工前履行“两表一书”征询程序,即民意调查表、改造方案征询意见表、群众同意物业进驻及缴纳物业费承诺书,对同意物业进驻和缴纳物业费的小区优先改造,不同意的延后改造。 三、关于改造政策落地细节不够完善方面 市直相关部门按照我市“十大行动、百项工程”建设红色物业工作部署,积极探索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采取灵活多样的管理模式,改造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召集相关部门、参与单位、居民代表进行联合验收。通过验收后移交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纳入长效管理。根据《通化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中,第五条分工职责: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及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接收本区域改造后的小区,并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实现物业长效管理。 感谢您对我市民生工作的关注与关心,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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