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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求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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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1号)有关规定,现对现行有效的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清理意见,望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提出废止、失效、继续执行等清理意见,并于2026年8月6日前反馈至通化市司法局。
邮箱:sfjscbak@126.com
通信地址:通化市东昌区秀泉路582号通化市司法局法制审查备案科 邮编:134001。
通化市司法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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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0件).xlsx |
| 附件2:拟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xlsx |
| 附件3: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9件).xlsx |
| 附件4: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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