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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化县履职尽责守底线 精准监督护安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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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通化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两定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深挖问题根源,精准发力,切实守护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强化“室组”联动,深挖问题线索。通化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联动监督优势,将审查调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紧密结合。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卫生系统存在“挂证”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迅速行动,将案件查办中掌握的情况与医保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比对分析,精准锁定县域内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药师不在岗”问题的根源在于违规“挂证”。针对此问题,县纪委监委向县医保局制发《关于整治定点零售药店违规“挂证”问题的纪检监察建议》,压实主体责任,要求其加大整治力度,堵塞监管漏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协同治理。在纪检监察建议的推动下,县医保局切实履行监管主责,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通过组织定点零售药店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医保微信公众号及工作群发布通告等多种方式,督促药店开展自查自纠。同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群众对“挂证”等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截至目前,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营造了严查严管的氛围。 深化整改成效,做实日常监督。专项整治期间,县医保局组织对全县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发现违规“挂证”及相关管理问题2类。针对发现的问题,医保部门举一反三,完善相关管理制度2项,并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在持续高压的监督检查态势下,通化县福临大药店因长期无执业药师在岗履职,主动申请退出医保服务协议,形成了有力震慑。 通化县纪委监委将持续跟踪监督,将医保基金监管纳入日常监督重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吴玉莹 张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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