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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通化市人民政府 www.tonghua.gov.cn
  • 日期: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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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启超代表 

  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饲养宠物到户外活动建议》(第83号建议)收悉答复如下 

  《通化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261日颁布实施以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条例》相关规定,围绕犬只免疫登记、饲养经营、行为规范及法律责任等重点内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推动文明养犬管理步入常态化、制度化轨道。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引导、日常巡查等一系列工作措施,市区养犬居民的文明意识显著提升。 

  市区内养犬管理工作主要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协同配合,形成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确保《条例》有效落实,市执法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宣传引导。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围绕《条例》内容及各部门职责进行详细讲解,并针对小区内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等问题,开展文明养犬进小区专项宣传活动。重点在群众反映较多的江南御龙湾、弘康丽城小区,以及人员密集的滨江公园、“狗市”等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提升市民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推动多方协同治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发挥管理职能,安排专人对小区内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的居民进行劝导,引导养犬居民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形成社区、物业、居民多方参与的共管格局推动养犬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三是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为巩固前期成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每年组织“养犬管理春季、秋季整治行动”,重点围绕不依法养犬、不文明养犬、不按规范养犬、非法饲养禁养犬只、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留检收容等多个方面进行整治,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落地见效。从《条例》实施以来到2025530日,共审核通过并办理养犬证10126个,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3915起,查验电子犬证5020个,发放蓝色拾便胶囊1415个、可降解犬便垃圾袋2769个、纸巾1148个、发放宣传袋5499个、发放《通化市养犬管理条例》宣传册8777册、悬挂文明养犬宣传条幅5处、捕获疑似流浪犬只367只、下达现场处罚决定书276份、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67份,处理市长热线投诉件360件,整治效果显著。 

  当前社会上存在个别市民遛犬不随身携带宠物牌、不及时清理宠物粪便和带领大型宠物到人群密集处进行游荡等行为,我们执法人员会持续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引导,提醒和劝导有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看管犬只和劝离大型宠物到人群密集处,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同时在小区、商场等人员密集区悬挂宠物户外活动倡议和要求,提醒市民文明规范养犬。对于多次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市民,将依法给予顶格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注销其养犬登记,三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切实解决“不拴绳、不清理粪便”等突出问题。 

  下一步,我将继续严格落实《通化市养犬管理条例》的主体责任,推动养犬工作向社区自治、授权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协助执法方向发展,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将文明养犬劝导纳入网格员日常巡查的重点内容,以提升管理效能。同时将加强对市民的文明养犬宣传引导,集中开展文明养犬主题宣传活动,普及文明养犬常识,引导市民规范养犬、文明养犬,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文明养犬的良好风尚,遛狗拴绳、清理犬粪等行为成为自觉行动。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化各项措施,推动养犬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精致城市提供有力支撑为建设和谐、健康、美丽的山城贡献力量。

 

  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202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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