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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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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跃霞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河流资源开发利用发展生态旅游新业态的建议》(第56号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立足实际,分析深入,建议具体可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对于我市科学开发利用河流资源,推动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深度融合,促进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已将相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相关工作 1.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在相关规划中,我们明确将“生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作为首要原则,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明确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宜开发区的范围及管控要求,确保河流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2.项目策划,突出特色:围绕我市河流的资源禀赋,我们正在策划一批符合生态旅游理念的重点项目。吸纳您的建议,正在谋划“生态栈道/步道系统建设”、“观鸟屋/生态摄影点设置”、“推广皮划艇、独木舟等低干扰水上活动”、“打造自然教育与文化研学线路”等内容项目,并将在具备条件的河段优先试点推进。同时,坚决摒弃高污染、高能耗的水上项目。 3.设施建设,绿色低碳:在基础设施配套方面,我们严格遵循“最小干预、生态友好”原则。新(改)建的游客中心、驿站、厕所等设施,要求采用环保材料和节能技术,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交通组织上,优先发展慢行系统(生态绿道、自行车道),限制机动车进入核心生态区域,推广电动接驳车。建立严格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体系,确保污水零直排(采用生态处理技术)。 4.强化管理,守护生态:我们深知保护是发展的前提。将建立“河流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监测评估机制”,科学设定游客容量上限,推行预约制。加强水质、生物多样性的常态化监测。组建由多部门组成的联合巡护队伍,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制定并严格执行《佟佳江生态旅游行为规范》,加强对游客和经营者的环保宣传与引导。 5.社区参与,共建共享:您提出的“社区是主人翁和受益者”的理念至关重要。在项目实施中,我们将积极探索“政府引导+社区合作社/公司+农户”等模式,优先保障当地居民在就业(如生态向导、服务人员、手工艺人)、经营(如生态民宿、农家乐、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权益。建立健全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如门票分成、社区发展基金),让发展成果惠及沿岸群众,激发其保护家园的内生动力。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切实将您的建议落到实处,推动河流生态旅游健康、可持续发展,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加快规划完善与报批:加快推进《河流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的完善、论证和报批程序,为后续开发建设提供法定依据。 2.深化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对纳入项目库的生态旅游项目,深入开展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科学、合规。 3.争取资金与政策支持:积极申报国家及省级层面的生态补偿、文化旅游发展、乡村振兴等相关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友好型项目建设。 4.启动试点示范建设:在生态本底良好、社区基础扎实的河段,选取1-2个区域,按照规划要求启动生态旅游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5.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强化文旅、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农业、林业、交通、财政等部门及属地政府的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发展中的难题。 6.加强宣传引导与人才培养:加大生态旅游理念和环保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组织开展针对当地居民的生态导赏、服务技能、民宿管理等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和参与能力。 河流生态旅游的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久久为功。请您继续关注此项工作,对我们的规划和实施过程给予监督和指导,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通化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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