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第 14 批 2023 年 7 月 19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THD2023071201 |
通化市二道江区二道江乡三道江村四组有一钢渣厂将钢渣堆放到村民住房周边和路边,出行不便,空气污染严重,灰尘大,噪音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二道江区 |
大气、噪声 |
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已办结。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通化市二道江区二道江乡三道江村四组有一钢渣厂”,名为通化市泰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磊。该企业于2019年7月编制《通化市泰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35万吨钢渣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7月取得该项目环评批复(通二环建字〔2019〕19号),2020年通过环保验收。该企业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通过对钢渣进行破碎、磁选、筛分等工序,分离出铁豆、铁粉等产品,剩余料渣售往水泥厂等企业混合用做建筑材料,达到钢渣综合利用效果。该企业拥有三条干法磁选生产线、两条湿法磁选生产线。企业破碎、筛分、磁选等废钢渣加工设备均安装在封闭厂房内并设有洒水喷淋降尘设施。
举报人反映的“钢渣堆”并不是泰利公司堆放,是通钢历史遗留钢渣堆,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堆放。由于当年无钢渣堆放防护规定要求,三防设施建设并不完善,导致现在大部分钢渣堆底缺少三防措施。由于钢渣堆存量过大,无法重新完善钢渣堆底的三防措施,只能要求钢渣企业做好防扬尘工作。泰利公司已对钢渣堆进行防尘网的覆盖工作,运输和装卸过程采取喷淋等抑尘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达标排放。
举报人反映的“将钢渣堆放到村民住房周边和路边,出行不便”情况基本属实。
接到转办案件后,二道江乡人民政府和通化市生态环境局二道江区分局工作人员迅速到举报地进行现实调查。经查,通化市二道江区二道江乡三道江四组共有居民10户14人,钢渣堆与居民区最近距离约为350米,未发现有在居民区周边堆放情况及钢渣堆占用道路行为,居民出行不便的原因为降尘洒水、雨天导致道路坑洼处积水。
举报人反映的“空气污染严重,灰尘大,噪音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情况不属实。
2023年7月13日通化市生态环境局二道江分局委托吉林鼎诚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通化泰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厂界总悬浮颗粒物和噪声进行检测。厂界总悬浮颗粒物检测报告编号为H20230161,4个点位的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未发现总悬浮颗粒物超标现象。噪声检测报告编号为H20230160,4个点位的昼间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未发现噪声超标现象。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总悬浮颗粒物和噪声均达标排放。 |
是(基本属实) |
1.该路段坑洼问题因高铁施工特殊原因现无法进行新建,目前对坑洼路段进行回填平整,保障村民正常通行。
2.通化市生态环境局二道江区分局将举一反三,通过此次信访进一步加大对其它钢渣综合利用企业的监管力度,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3.通化市生态环境局二道江区分局将督促所有钢渣综合利用企业对渣堆进行全面苫盖,对企业施工场地及作业面进行洒水降尘。
4.通化市生态环境局二道江区分局将严格按照Ⅱ类固体废物贮存要求,加强对新钢渣贮存监管,防止新环境污染产生。 |
无 |
2 |
THD2023071202 |
通化市东昌区船营社区自来水住宅楼3号楼一楼门市野串串店晚上七点至半夜十二点排风机运转噪音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东昌区 |
噪声 |
经查,问题属实,现整改中,目前阶段性办结。
该件与第八批受理编号THD2023070602为同一举报件,举报问题基本相同。
2023年7月13日,执法局对举报人反映问题再次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由于该店厨房较小,降噪声设备安装受限,影响降噪效果。执法局执法人员于7月14日对其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通城执责停(改)通字[2023]772号。 |
是 |
1、7月13日,执法局委托吉林永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串店做噪声检测,结果为66dB(A),不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50-60bB(A)要求。
2、执法局执法人员于7月14日对其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通城执责停(改)通字[2023]772号。要求店主2023年7月21日前完成降噪整改。
3、执法局将持续关注该店油烟、噪声污染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
无 |
3 |
THD2023071203 |
通化市东昌区船营社区自来水家属楼3号楼1号门市野串串店排烟净化器无效,烧烤油烟大,排风噪音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东昌区 |
油烟、噪声 |
经查,问题基本属实,现整改中,目前阶段性办结。
该件与第八批受理编号THD2023070602为同一举报件,举报问题基本相同。
排烟净化器无效问题不属实。7月10日,执法局工作人员委托第三方对该店油烟检测,检测结果为1.95mg/m³(合格标准为2.0以下)。
排风噪音问题执法局执法人员于7月14日对其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通城执责停(改)通字[2023]772号。 |
是(基本属实) |
1、7月13日,执法局委托吉林永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串店做噪声检测,结果为66dB(A),不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50-60bB(A)要求。
2、执法局执法人员于7月14日对其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通城执责停(改)通字[2023]772号。要求店主2023年7月21日前完成降噪整改。
3、执法局将持续关注该店油烟、噪声污染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
无 |
4 |
THD2023071204 |
通化市集安市上解放村河南鑫筑搅拌站生产沥青过程中,油烟和气味非常大,同时在运输沥青的过程中产生较大灰尘,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集安市 |
大气、扬尘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目前已办结。
举报反映的地点位于集安市太王镇上解放村,项目名称为通化市太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以下简称“太华搅拌站”),法定代表人王建军。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设计年产沥青混凝土10万吨,总占地面积6000m2。2022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集环审字〔2022〕9号),2023年4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220501MA1443NK2G002Q),2023年5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建设期间严格执行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自开工建设以来,无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及群众信访投诉。
2023年7月13日,通化市生态环境局集安市分局、集安市交通运输局、集安市太王镇人民政府联合开展现场调查。经查,太华搅拌站于2023年6月23日投产,7月5日以来处于停产状态(因其所供应沥青混凝土道路施工项目停工故停产)。生产过程中沥青加热和沥青混凝土搅拌环节均采取密闭措施,产生的烟气经吸附处理后排放至干燥炉内二次处理,干燥炉尾气通过布袋收尘装置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15米。经检查布袋除尘装置以及配套管道,生产期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无支路排放管道,未发现偷排尾气行为。经查阅2023年5月验收监测数据,骨料烘干废气中颗粒物、SO2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8-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沥青烟气中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速率、排放浓度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苯并[a]芘、沥青烟、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太华搅拌站周边1公里范围内共有居民60户,均处于上风向,其中最近居民点距离太华搅拌站320m,共有居民10户,下风向为山体无居民。经走访附近居民,该项目生产过程无明显异味,未对正常生活造成影响。综上所述,案中反映“搅拌站生产沥青过程中,油烟和气味非常大”问题不属实。
太华搅拌站物料运输需经过1.67公里长村级水泥路后进入G331国道。该村路从G331国道起至1.06公里处路况较好,但路面存在砂土,路边有住户,太华搅拌站自备有洒水车,生产期间定时对该路段进行洒水降尘,经走访附近居民得知,洒水频次不足,确有道路扬尘问题。从1.06公里处至1.67公里处路面破损,路边无居民,太华搅拌站未进行洒水作业。综上所述,运输沥青的过程中产生扬尘问题属实。 |
是(基本属实) |
太华搅拌站组织人员对路面进行了清扫,生产期间将定期进行路面清洁维护。运输车辆必须遮盖篷布方能上路,严格控制车速。对该村路全程落实洒水降尘措施,加大洒水降尘力度,增加洒水频次,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
无 |
5 |
THD2023071205 |
通化市柳河县润泽二期外围门市牛羊小馆、大伟家常菜馆,排烟道搭在小区内,噪音和油烟非常大,小区地面全是油垢,影响居民居住环境。该问题已持续多年,曾多次向环保部门、社区、街道反映,未得到根本解决。 |
柳河县 |
噪声、油烟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目前已办结。
经核查,举报反映的冯小佬牛羊小馆、大伟家常菜馆地点均在柳河县润泽花园二期外围门市。牛羊小馆位于润泽花园二期2号楼12门市,2016年5月3日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20524MA164BBC47,法人冯星;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2205240002800,主营业务为热食类食品制售,2016年5月3日开业,目前正在经营中。大伟家常菜馆位于柳河县柳河镇人民大街3570号,2010年8月18日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20524MA163L0P27,法人谭大伟;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2205240039813,主营业务为热食类食品制售,于2010年8月18日开业,目前正在经营中。两家业户均于2021年6月搬迁至现址开始营业。
柳河县导航街道办事处、柳河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对举报地点进行了联合实地调查。
现场检查时,牛羊小馆和大伟家常菜正在营业中,两家商户的排烟道搭在润泽花园小区内,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安装外覆盖,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正常,不存在油烟非常大的情况。经柳河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两家业户的风机进行噪音监测,监测结果为54分贝,根据《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执行标准GB22337-2008(55分贝),噪声符合标准。经现场查看,小区院内牛羊小馆地面及脏水井周边存在少量油垢,大伟家常菜地面不存在油垢。因此“排烟道搭在小区内,噪音和油烟非常大,小区地面全是油垢”情况基本属实。
牛羊小馆、大伟家常菜馆于2021年6月迁至润泽花园二期外围门市开始营业。2023年6月末,有居民向社区反映过油垢以及小区脏水井问题,社区正在研究解决方案,准备统筹实施期间,上访人将案件反映至省督察组。其他部门之前未接到该信访案件。因此“该问题已持续多年,曾多次向环保部门、社区、街道反映,未得到根本解决”情况不属实。 |
是(基本属实) |
一是柳河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责令牛羊小馆、大伟家常菜馆两位负责人清理油烟净化滤芯、对排烟管道及外覆盖进行清洁,两家商户已于7月14日清理完毕。
二是柳河县导航街道办事处雇佣第三方公司对润泽花园二期外围餐饮门市所用的7个下水井进行清掏,利用高压水枪对下水井管线进行彻底清理,已于7月16日清理完成;同时对两家商户加大日常监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如拒不整改将上报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
无 |
6 |
THX2023071201 |
通化市通化县三棵榆树镇三棵榆树村村书记左寅军在承包的山场砍伐黄菠萝、曲柳等珍贵树种,同时挖掘山体,毁林400余亩。 |
通化县 |
生态 |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目前已办结。
2023年3月25日,三棵榆树镇行政执法办公室林政检查时发现该地块有落叶松腐烂陈旧伐根500株左右,不均匀分布在山场内。通过现场调查及走访群众,确定该地块陈旧伐根为群众多年累积捡拾烧火柴造成,并非承包人砍伐。同时现场发现有两条长100米、宽1.5米的旧场地,经调查该旧场地为早期林业生产自然形成山路,商文慧承包后将旧场地种植大榛子。2023年7月14日,经三棵榆树镇政府、通化县林业局、通化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对现场进行踏查,除现场遗留多年陈旧伐根(落叶松腐烂陈旧伐根500株左右)外,未发现较近时期新伐根、珍贵树种伐根和挖掘山体的违法行为。 |
否 |
1、保护力度,严格执法,对违法采伐行为实施严厉打击。一是依托属地林长制管理体系,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大巡护力度,定期不定期巡护检查。二是通过森林督察、林地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等行业监督,及时掌握林地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对巡护员上报及行业检查移交的违法问题,坚决依法查处,保持高压态势,防止涉林违法问题发生。
2、通化县林业局夯实领导责任,加大问责力度。一是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大整改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严格“属地管理”要求,认真贯彻“管发展就要管环保”的原则,确保整改任务有效落实。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