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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规范通化市区实行政府定价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三次)

时间:2024-06-24 来源:价格收费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于2024624日上午9点,在东昌区东方假日酒店五楼会议室召开了《规范通化市区实行政府定价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会议确定听证参加人30人,其中消费者18经营者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政府部门代表4专家1学者1消费者协会2设听证人3。会议当天实到25人,超出应出席人总数分之二,符合法定人数。 

  二、意见及观点 

  听证会上,25名听证参加人对价格听证方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一致同意听证方案,并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观点如下。 

  1.此项政策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市区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服务场所收费标准,解决目前市区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服务场所收费形式多样,既有计次收费,又有计时收费的问题。 

  2.减轻了市区居民停车负担,本次拟定的收费标准改为以30分钟为计费单位,更加科学、合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停车服务收费金额,同时每日单次停车最高收费由原来的30元降低至20元,将大大减轻长期使用实行政府定价停车服务场所用户的负担。 

  3.拟定的收费标准,既符合我市市区实际,也可以覆盖经营企业的运营成本。 

    

    

    

                        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