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通化医药高新区发改局,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经发局,有关能源企业: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按照《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
全省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吉能安全〔2024〕124号)、《关于印发通化市贯彻落实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的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通安委办〔2024〕36号)要求,为做好全市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 活动各项工作,结合能源领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24年全市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各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和《防微杜渐 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和“同上一堂安全科普大课”等,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组织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和演练。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聚焦“畅通生命通道”这一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宣传和演练。充分利用海报、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讲解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保持畅通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交通枢纽电子屏、户外楼宇大屏等多样化载体广泛传播,扩大“畅通生命通道”的宣传面、影响力。各单位要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模拟火灾和地震等场景的应急疏散演练、线上避险逃生公开课、避险逃生知识竞答等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省安委办将开展“应急安全”网络知识竞答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
(三)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突出生命通道在避险逃生和应急救援中的关键作用,深入本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采访,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生产行刑衔接。要充分运用《吉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争做安全生产的吹哨人。加大宣传吉林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12350”或“12345”热线电话等多种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本地区组织开展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片和公益广告,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活动主题,举行安全倡议、安全宣誓和安全文化特色文艺演出等活动,布置展板、模型或 VR 体验区,展示不同类型建筑的生命通道布局、标识,设立咨询台,由专业人员解答公众关于家庭、社区、工作场所生命通道自查、自改、报修等问题,提供个性化服务。鼓励全市各类安全科普宣教和体验基地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发动安全领域专家、安全志愿者等参与安全宣传。
(五)大力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单位要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积极参加“畅通生命通道”系列疏散逃生演练、“避险逃生训练营”短视频新媒体展播、“危急时刻之生命英雄”应急科普趣学、网络知识答题等全国性活动。组织指导企业积极培育安全文化,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员工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疏散逃生演练; 重点围绕能源领域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运用短视频、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随手拍宣传活动,发动自媒体网上宣传,让广大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取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提升发现并报告身边安全生产隐患的能力水平,深度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扎实推动能源领域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二、全市“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主要内容
“白山松水安全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4年12 月底结束。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采取务实管用多种宣传方式,利用各类媒体载体,聚焦“畅通生命通道”这一主题,对距离百姓生产生活最近的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先进做法进行深入报道。充分利用网络手段,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119和 96119消防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把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于活动全过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宣传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全面落实各项宣传工作措施,推动宣传效果提升,促进活动深入开展,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扎实有序推动开展。各单位要健全协同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增加互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三)创新形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把活动与解决能源领域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推动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附件)于5月30 日前反馈,请于6月2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真水(能源科 联系电话:0435-3216990;电子邮箱:thfgwaqk@163.com)
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