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Tonghua Municip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Tonghua Municip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规范通化市区实行政府定价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4日,上午9点。
地点:通化市东昌区东方假日酒店五楼会议室一。
二、定价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次规范的收费标准适用于市区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服务场所(泊位),具体如下:
1.机场、车站、港口、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点)配套建设的停车场;
2.医疗、文化、教育、体育等公共服务机构、公益服务场所配套建设的向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3.城市人民政府规定实行收费的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
4.其他按法律法规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停车设施。
(二)收费标准
每日首次停车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不收费,超过15分钟不到30分钟(含30分钟)按照30分钟计费1元。超过30分钟,每30分钟累计收费1元(不足30分钟,按照30分钟计费)。24小时内单次收费不得高于2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本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执收单位可按照此标准进行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三)其他规定
1.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服务场所(泊位),必须设置免费时段,设定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同时应以30分钟为单位进行计费。
2.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交通行政执法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车及工作中的环卫清运车、医疗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3.停车设施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要在停车设施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收费标准、减免规定、服务承诺及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监督检查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4.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已出台的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同时作废。
三、成本监审
通过审核通化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的通化市城投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13处停车场停车费定价成本,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如下:
单位定价成本:1.90元/小时。
四、听证人(共3名)
王操江 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级调研员
徐 武 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长
王晓东 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副科长
五、听证会参加人(共30名)
(一)消费者(18名)
徐 卿 销售
王 丽 文员
毛志悦 经理
薛永春 退休
白岩峰 退休
杨 旭 退休
王雪妮 退休
张桂荣 退休
于 飞 退休
许传有 退休
刘丽华 退休
王永红 退休
黄 蕾 退休
沙 晶 退休
杜 旭 个体
鞠蔓娜 个体
黄子铭 个体
徐嘉骏 个体
(二)经营者(2名)
李宏伟 吉林昌龙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经理
张金才 通化市城投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副经理
(三)人大代表(1名)
郭 萍 东昌区商务局 党组书记、局长
(四)政协委员(1名)
阚成峰 通化市兵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总经理
(五)专家(1名)
史秀全 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级工程师
(六)学者(1名)
殷健华 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科员
(七)政府部门(4名)
孙 力 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级调研员
刘育嘉 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指挥中心负责人
迟福伟 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科长
唐致成 通化市财政局 副科长
(八)消费者协会(2名)
曹 彬 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昌区分局 副局长
侯丽萍 二道江区消费者协会 秘书长
六、旁听人(共1名)
陈 刚 通化广播电视台 记者
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