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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

时间:2023-11-21 来源:党办
  一、关于机构调整
  市发展改革委加挂通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下简称市粮食和储备局)牌子。
  二、关于职责调整
   调整后,市发展改革委在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方面增加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提出市级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及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三)管理全市粮食、棉花、食糖和食盐等物资储备。监测粮食和储备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组织落实全市军粮供应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五)根据国家、省、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六)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七)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和粮食质量标准。推动“通化大米”品牌建设,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开展产销协作和对口合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八)负责全市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九)承担有关粮食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三、关于职责分工
  与市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按照国家、省救灾物资储备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四、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一)设立粮食和物资储备科。主要职责是:协调落实国家最低收购价等粮食购销政策;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收购、销售计划,管理轮换计划;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建议并督促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工作;牵头承担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组织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的重大问题;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维修改造及信息化建设;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粮指导检查;组织先进储藏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农户安全储粮;负责仓储设施基建投资统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战略物资储备政策、规章制度;研究提出市级棉糖储备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研究提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和体系建设的建议;组织战略物资(含能源)储备的收储、轮换,落实物资储备动用指令;承担相关储备统计工作。
  负责全市盐业行政管理;落实食盐专营相关法规;对全市食盐生产加工、市场供应等进行监督指导;监督落实储备盐管理制度。
  (二)设立执法督查科。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三)设立能源科。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能源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全市能源及煤炭、电力等行业的综合平衡协调和管理;推动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建设;负责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管理工作。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加挂仓储安全科牌子。不再加挂能源科牌子,不再承担有关能源管理工作职责。增加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指导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指导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拟订并监督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规划和应急预案;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
  (五)事中事后监管办公室加挂内部审计科牌子,增加内部审计职责。
  (六)改革规划科加挂法规科牌子,增加有关法治建设工作职责。
  (七)农村经济科加挂粮食产业发展科牌子。增加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实施“通化大米”品牌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通化大米”及“杂粮杂豆”品牌建设;负责“通化大米”产业体系、质量体系、营销体系建设;负责联系“通化大米”产业联盟企业;指导和推动粮食产业化及粮食科技进步工作;负责粮油加工业行业管理及相关统计;监测粮食行业经济运行;加快推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积极实施粮食优质工程;负责粮食企业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新技术推广工作;监督执行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保障全市粮油市场供应,指导粮油批发市场及粮油供应网络建设,监测分析全市城市成品粮油运行情况;负责组织开展粮食产销协作和对口合作。
  (八)固定资产投资科不再加挂重大项目办公室牌子,不再承担有关项目协调服务工作职责。
  调整后,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内设机构22个,即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运行调节办公室、通化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农村经济科(粮食产业发展科)、社会发展科、财政金融贸易科、成本调查监审科、价格认证科、产业协调科、交通运输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仓储安全科)、能源科、改革规划科(法规科)、振兴综合科(绩效管理考评办公室、振兴通化老工业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型发展和高技术产业科、价格收费管理科、服务业发展科、开放合作协调科(“一带一路”建设协调科)、事中事后监管办公室(内部审计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执法督查科。
  另设行政审批办公室和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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