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Tonghua Municip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Tonghua Municip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人事、劳资、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
指导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政行风建设、群团工作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发展党员及干部考核;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运行调节办公室)
监测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提出经济调节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组织拟定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国家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建议,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起草重要文件;组织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内外经济的重大问题;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监测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市内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争取中央及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评估、论证、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发展和改革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战略问题;组织拟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编制并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定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组织拟定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地区经济协作。
(六)农村经济科
综合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贫困地区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全市以工代赈工作;监督检查以工代赈计划执行情况;提出全市重大扶贫开发项目审核意见;负责编制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村级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参与拟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协调财政、金融部门做好财政扶贫和扶贫贷款的计划管理,参与拟定各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市扶贫开发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扶贫开发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全市扶贫开发有关政策和措施;负责扶贫开发执法、普法工作;拟定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村标准,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研究提出确定和撤销贫困村、重点县的意见;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贫困地区干部扶贫开发培训及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小城镇综合改革和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小城镇建设的重大目标和相关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小城镇改革试点工作。
(七)社会发展科
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全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八)财政金融贸易科
组织拟定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分析全市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分工提出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定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按规定权限,提出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综合分析全市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方面拟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九)高技术产业科
综合分析全市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定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全市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十)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科(扩大内需资金管理办公室)
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和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国家、省发改委下达我市(含东昌区、二道江区、通化经济开发区)扩大内需资金及财政安排的项目配套资金的管理;随时了解和掌握项目进度,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划拨国债资金;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方向,跟踪项目资金的落实;对项目资金进行归档管理,分析项目资金投资效益。
(十一)产业协调科(通化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振兴通化老工业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分析工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定振兴通化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重大项目布局等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振兴通化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能源科
拟定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能源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全市能源及煤炭、电力等行业的综合平衡协调和管理;推动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建设。
(十三)交通运输科(通化市铁路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统筹全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负责市内民航机场的规划、建设、净空协调管理以及新开通航线协调联系;研究制定交通战备的发展规划和保障方案;拟定全市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规划,提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战略、相关政策、体制改革和专项资金使用安排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四)价格管理科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生产、生活资料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调整市管生产、生活资料的调整定价方案;对省管价格品种提出价格调整意见和建议;为适应价格调控和管理需要,在非常情况下,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采取干预和限制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区间国家定价的生产、生活资料价格的衔接和协调;负责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审批和涉房价格政策的制定;负责物业收费的管理和价格审定;为医药企业提供价格服务,指导企业科学定价。
(十五)收费管理科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行政性、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和省管理的行政性、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范围、项目标准;负责行政性、事业性、经营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清理整顿及审核调定;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在各种行政性、事业性、经营性收费方面的争议;负责市本级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的管理审验;规范收费行为,清理乱收费。
(十六)绩效服务业科
代表市政府组织协调应对省对市政府的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组织督促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部署和相关政策措施;调度并汇总全市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中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市政府绩效管理考评自我评估和协调省对我市实地考评工作。牵头负责市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的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研究制定对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绩效管理考评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负责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年度工作目标的日常考核管理;组织对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各类检查、自我评估、实地考评等工作;对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核实;提出评估结果建议和改进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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