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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求《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超标(非标)二三轮电动车过渡期管理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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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二三轮电动车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超标(非标)二三轮电动车过渡期管理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或信件邮寄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期限为2026年7月28日。
电子邮箱:jjzd500@163.com
通信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新胜北路346号 通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邮编:134001
反馈意见请注明:《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超标(非标)二三轮电动车过渡期管理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通化市公安局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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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超标(非标)二三轮电动车过渡期管理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doc |
| 附件2:《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超标(非标)二三轮电动车过渡期管理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doc |
| 附件3:《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超标(非标)二三轮电动车过渡期管理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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