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局软环境建设承诺
1、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实行快速办结制。报件齐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由规定的60个工作日确定为7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由规定的30个工作日确定为5个工作日;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由规定的15个工作日确定为3个工作日。 2、我市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的前期筹备阶段即行介入,在项目的环保政策、环保技术上给予指导,降低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成本。 3、对首次轻微违章的企业,实行预警制度,经告知及时改正的,免于行政处罚。对严重违法行为,如改正及时,在处罚上按下限执行。 4、强化12369环保热线作用,全面解决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率达到100%。 举报电话:5082883 接访科室:市环保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