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吉林省人民政府     |     通化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通化市应急管理局专题>>专题专栏>>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燃气整治典型案例曝光

发布时间:2023-10-08 信息来源:

燃气整治典型案例曝光

 

一、2023925日,通化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通化县荣煜燃气站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院内充气间和储瓶间拆除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识),并询问了该单位投资人谭英龙及管理人关丽丽,了解到该单位因重新粉刷墙面水泥将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识拆下,后期忘记重新安装。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该单位处以人民币壹万元的处罚。

二、20230519日,东昌区消防救援大队对通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在检查到该单位封闭楼梯间时,发现该单位封闭楼梯间内设置燃气管道,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第7.1.8条之规定,该隐患问题违反了《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大队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