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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曝光2例人员密集小场所执法典型案例(一)
为深入推进全市人员密集小场所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深刻汲取“小场所大事故”惨痛教训,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应急管理局从各县(市、区)开展的人员密集小场所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执法案例中选取了2例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
案例一
某地消防救援大队在对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查期间,发现该单位二楼疫苗接种室顶棚采用可燃材料装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1款第2项。对该单位作出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二楼疫苗接种室查封1个月,责令改正。
案例二
某地燃气部门在检查某镇中发现,该地三名村民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液化气钢瓶充装经营行为。住建、应急、市场监管、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突击检查,发现现场摆放多只规格不等的钢瓶非法经营工具,且部分钢瓶已非法完成燃气充装。其行为违反了《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燃气的”规定。该地住建局对违法转供液化气钢瓶的三人各处罚2000元,并收缴非法钢瓶、液化气钢瓶,同时将三人列入非法倒卖燃气重点监控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