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长输油气管道除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长输油气管道除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依法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关闭和尾矿库闭库工作。参与拟定市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事故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