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防汛抗旱指导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指导科)。建立一般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拟订市级综合防灾减灾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承担全市地震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地震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航空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一般地质灾害应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