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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9-06-04 信息来源: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煤炭行业管理科)。    对全市煤矿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指导各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煤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情况;负责组织并监督煤矿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指导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监督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指导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编制煤炭安全生产规划;指导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科技进步工作;负责指导安全培训,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考核工作;组织指导煤炭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和发布。

    组织实施煤炭工业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拟定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煤炭资源勘探开发;负责煤炭领域企业升级改造及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负责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工作;负责煤矿企业优化整合;负责淘汰煤炭落后产能;负责全市煤炭生产等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拟订煤气层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