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通化县四方山铁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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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通化县四方山铁矿苗圃矿区盲斜井提升系统闸磨损保护失效、信号闭锁失效,小房子矿区和苗圃矿区风速传感器和开停传感器失灵,人员定位系统失灵;苗圃矿区松绳保护开关安装无法起到松绳保护作用,空气压缩机储气罐缺少温度保护装置,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无二氧化氮检测功能,主通风机正常情况下未连续运转,风速不达标;矿用电梯未经定期检测检验;在暗斜井入口处采用木支护;+790m中段废弃巷道未及时封闭;未编制尾矿库年度、季度作业计划违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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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通)应急罚〔2021〕FM-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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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2-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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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通化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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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1.苗圃矿区盲斜井提升系统闸磨损保护失效、信号闭锁失效,小房子矿区和苗圃矿区风速传感器和开停传感器失灵,人员定位系统失灵;2.苗圃矿区松绳保护开关安装无法起到松绳保护作用,空气压缩机储气罐缺少温度保护装置,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无二氧化氮检测功能,主通风机正常情况下未连续运转,风速不达标;3.矿用电梯未经定期检测检验;4.在暗斜井入口处采用木支护;5.+790m中段废弃巷道未及时封闭;6.未编制尾矿库年度、季度作业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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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第1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处人民币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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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根据上述违法事实及证据,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决定对你单位合计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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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20521000001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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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刘殿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