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古马岭金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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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古马岭金矿未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爆破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风系统图不符合绘制要求违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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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通)应急罚〔2021〕FM-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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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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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通化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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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郑胜利作为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的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古马岭金矿通风系统图不符合绘制要求,不能反映矿井实际通风系统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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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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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郑胜利处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处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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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582677311003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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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郑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