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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情况。2025年共开展行政检查15次,检查各类主体10个;行政处罚15件,罚款总额701.85万元。

(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通化易德堂医药有限公司向通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解除医保服务协议违法及行政赔偿,经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出上诉,此案目前处于二审审理阶段。

二、工作成效

(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管理。通化市医疗保障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具有开展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已公示;目前共有在岗行政执法人员20人,均参加市司法局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吉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对照案件事实确定行政处罚标准,制定通化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包容审慎“四张清单”并严格执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要求,全年共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6次。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规定,制定涉企执法检查事项清单。

(三)健全行政执法体系情况。对照省医保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定通化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在门户网站对外公示。制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按照全市涉企执法工作要求,在部门网站对外公示;落实行刑衔接制度,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双向移送。

(四)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情况。按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求,设立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对外公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市司法局统一部署开展2025年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涉企执法事项清单开展涉企执法检查。

(五)强化行政执法保障情况。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设立专职科室开展法制化工作,聘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建议。为充分做好资金保障,每年设立资金使用项目,使用医保服务能力提升资金,保障法律顾问聘用费、执法培训费等资金需求。

三、存在问题

按照市政府法治建设要求,目前在法制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执法监督人员专业化水平与岗位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四、2026年工作打算

在全市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反馈意见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规范违约行为协议处理程序;制定案卷评查工作制度,适时开展全市医保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正规化、程序化

 

 

通化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