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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第六批)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解放军驻通部队医院、各相关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省医保局、卫健委《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吉医保联〔202517号)现将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规范治理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第六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范围

本次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第六批)为:连续动态血糖监测、结核/非结核分枝杆菌核酸检测、结核分枝杆菌耐药基因检测3个项目(详见附件)。

二、执行时间

20251015日起同步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务必严格按照本通知明确的执行时间要求,按时完成各类项目价格系统调试,确保正确运行收费系统。

(二)本次规范各类项目价格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

(三)既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本通知明确的价格项目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通化市规范治理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第六批

 

  

      

      通化市医疗保障局         通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