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化市医疗保障局
Tonghua Municipal Bureau of Healthcare Security
通化市医疗保障局
Tonghua Municipal Bureau of Healthcare Security
市委、市政府: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化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围绕《通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各项任务分工,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将各项法治建设工作推向深入,法治医保建设进一步取得实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深入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教育培训,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落实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总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医保法制化建设的生动实践。坚持学以致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医保领域法治建设全过程。
(二)依法履行部门职能。始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管、部门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健全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将依法行政、依规经办纳入年度医保工作要点,紧盯涉法涉诉、行政执法、政务服务、支付方式改革、信息化建设等关键环节,注重压实部门科室职责,建立权责明晰、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建设有序推进。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依法决策,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医保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持续优化医保领域营商环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通化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试行)》工作要求,对我局依职能拟作出的重大工作事宜和重要事项,经过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后作出集体决策,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依据《通化市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管理制度》,对本部门或本部门牵头联发的规范性文件从制定主体、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制定内容等方面开展备案审查和实施监督,从源头上杜绝和防范违法违规文件的出台。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更深入,从权限、程序、内容、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规开展审查,对于审查存在重大争议的事项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把法治化贯穿到医疗保障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遵守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落实全省关于行政应诉工作。
(四)着力提高部门行政执法水平。下发本部门2023年度网络学法用法计划,组织全体公务员依托网络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并根据市司法局统一安排,完成年度考试;全面落实省医保局《吉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注重提升监管执法队伍能力素质,组织全地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赴省医保局参加集中培训,补齐在执法程序、案卷管理、裁量基准适用等关键环节存在的短板,确保医保领域行政执法行为“程序正规、依据正确、过罚相当”。
(五)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本地化建设,及时梳理国家医保平台本地化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阶段性矛盾,及时向省局提出修改反馈,确保在程序上及时实现参保人和参保单位各项医保惠民政策。继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积极配合市政数局完成“我要执法APP” 平台的信息维护和使用,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对定点机构的“双随机”执法检查,实现执法全过程覆盖,从源头上杜绝随意执法和乱执法现象。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强化多部门沟通联系,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实现一网通办、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为切实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杜绝乱执法、人情执法等执法不公开、不公正现象,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规章制度基础上,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部署,印发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医保领域内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自查整改,并根据市执法协调小组实地检查和问题反馈,按时限要求完成问题整改,实现反馈问题“归零”。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医保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以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开展集中办公为工作基础,进一步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和经办模式,压缩办理时间,提供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七)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始终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导向,严格执行《通化市医疗保障局网络舆情应急预案》,聚焦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通过加强对网络舆论的及时监测、有效引导以及对网络舆论危机予以积极化解,实现维护社会稳定,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八)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示范引领作用,以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为载体,在加强基金监管工作的同时,持续加快推进医保部门法治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依法行政。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贯穿宣传工作始终,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围绕解读政策法规、宣传惠民举措、曝光典型案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提高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守法法律意识。大力开展基金监管综合考评和信用监管试点工作,制定出台《通化市医疗保障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加快建立基金监管信用体系,推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内控机制,推行部门联动,切实发挥好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部门间形成监管合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程序、案卷管理、裁量基准适用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重点执法环节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医保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们虽然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相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行政执法措施单一,由于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工作专业性较强、涉及环节多,同时定点医药机构分布广、数量多,住院患者数量庞大,基金监管可采取的手段较为单一,医疗保障信息化、智能化、难以满足基金监管实际需求;二是医保系统“首违不罚清单”等省级配套规章制度尚不完善,执法依据欠缺,监管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专业执法水平还有待加强。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困难,个别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素质不高,法律意识不强,落实主体责任不积极、不到位,执法人员普遍缺乏医学、药学、法律、计算机、临床实践等专业背景,从而影响规范执法效率,基层监管任务繁重与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医保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本部门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规范执法,加强制度约束。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改革任务、推动部门发展、妥善化解矛盾、维护医保行业整体稳定。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根据上级各项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市医保局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推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和党政一把手不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规定,坚持做到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切实履行第一责任职责,较好地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四、2024年工作思路及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保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推进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主体的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各项配套管理制度。在法律法规框架内,继续细化完善内部组织、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打击欺诈骗保等方面的理论研究,拓展监管执法方式,探索建立常态化医疗费用异常筛查和预警机制,不断优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深入推进国家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二)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注重普法实效,切实发挥《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成果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在普法对象上坚持广泛性和针对性相结合,突出抓好领导干部、一线执法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和定点机构、广大参保人普法宣传,注重实用性和多样性,创新开辟法制宣传载体,重点做好各类新法规新政策的普及宣传。
(三)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落实人员培训学时,努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通过政治学习、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自学等多种形式,使每名执法人员都能够熟练掌握医疗保障行政管理、行政服务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提高政务效能。坚持依法行政总要求,加强制定行政规范性政策措施全流程监督管理,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国家医保经办平台本地化建设,完善系统功能使用,满足开展政务服务各项需求。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持续推进医保“只跑一次”改革,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方便群众办事,提升医保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