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化市医疗保障局
Tonghua Municipal Bureau of Healthcare Security
通化市医疗保障局
Tonghua Municipal Bureau of Healthcare Security
一、通化市广康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31日,通化市医疗保障局东昌区分局对通化市广康堂大药房从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结算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医保系统所录入信息与实际销售不符违规问题。经查,涉及违规医保费用3333.40元。依据《通化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3333.40元;2.支付违约金333.34元。目前违规医保费用3333.40元已追回,违约金已全部上缴。
二、通化市二道江国宏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4月15日,通化市医疗保障局二道江区分局对通化市二道江区国宏大药房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结算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医保系统所录入信息与实际销售不符的违规问题。经查,涉及违规医保费用13122.1元。依据《通化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13122.1元;2.支付违约金1312.21元。目前违规医保费用13122.1元已追回,违约金已全部上缴。
三、通化市东昌区中联大药房江南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25日,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对通化市东昌区中联大药房江南店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结算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医保信息系统信息与药店销售系统信息不相符的违规问题。经查,涉及违规医保费用20580.80元。《通化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20580.80元;2.支付违约金2058.08元。目前违规医保费用20580.80元已追回,违约金已全部上缴。
四、集安市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27日,通化市医疗保障局在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交叉互查工作中对集安市医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检查发现该医院存在病历记录、医嘱、清单不一致,超限制使用诊疗项目,无适应症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问题。经查,涉及违规医保费用324531.89元。依据《集安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违约问题立即整改;2.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324531.89元;3.支付违约金32453.18元。目前违规医保费用324531.89元已追回,违约金已全部上缴。
五、通化柳河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4日,通化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柳河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联合商保承办机构,对通化柳河医院2021年1月至2023年7月期间使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大病保险资金结算的医药服务行为开展现场核查,检查中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超限制用药、重复收费等问题。经查,涉及违规医保费用326523.9元。依据《通化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立即整改;2.追回违规医保费用326523.9元。目前,违规医保费用326523.9元已追回。
六、辉南县朝阳镇德仁民族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辉南县医疗保障局对辉南县朝阳镇德仁民族大药房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稽核检查,检查发现该药店在职工门诊开药过程中存在开具药品与患者性别不符等违规问题。经查,涉及违规医保费用268.80元。依据《通化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违约问题立即整改;2.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268.80元。目前违规医保费用268.80元已追回。
主审:公茂林 审核:刘英利 编辑:潘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