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化市医疗保障局
Tonghua Municipal Bureau of Healthcare Security
通化市医疗保障局
Tonghua Municipal Bureau of Healthcare Security
一、通化劲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房花园分店违规案
2023年4月6日,通化市医疗保障局对通化劲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房花园分店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经查,发现通化劲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房花园分店存在医保信息系统信息与药店销售系统信息不相符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0.39万元。通化市东昌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依据《通化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0.39万元;2.缴纳20%违约金0.08万元。
二、通化积盛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铁厂连锁店违规案
2023年5月29日,二道江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对通化积盛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铁厂店2022年1月至6月的销售数据进行检查。经查,发现该店存在医保信息系统信息与药店销售系统信息、入出库信息不相符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699元。二道江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依据《通化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699元;2.缴纳20%违约金339.8元。
三、通化市德胜堂大药房违规案
2023年6月14日,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对通化市德胜堂大药房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经查,发现通化市德胜堂大药房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医保信息系统信息与药店销售系统信息不相符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0.23万元。通化市开发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依据《通化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0.23万元;2.缴纳20%违约金0.04万元。
四、集安市健安医药有限公司违规案
2023年5月25日,集安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对集安市健安医药有限公司开展季度、年度考核中发现,其存在药师不在岗、医保信息系统与药店销售系统进销存信息不相符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0.27万元。集安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依据《集安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季度、年度考核办法》,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0.27万元;2.违约行为纳入2022年3季度、2022年4季度、2023年1季度和2022年度考核,并扣除相应分值保证金。
五、辉南血栓病医院违规案
2023年5月29日,辉南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对辉南血栓病医院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开展日常稽核。经查,发现该院部分病历中医理疗无会诊记录,存在诊断依据不足问题,涉及违规金额0.12万元。辉南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依据《通化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立即整改上述违约行为;2.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0.12万元。
六、通化柳河医院违规案
2023年5月,柳河县医疗保障局对通化柳河医院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发生的异地就医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发现该院存在超限制范围用药等违约问题,涉及违约金额0.46万元。柳河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依据《通化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吉林省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医师管理办法》,作出如下处理:1.立即整改;2.追回全部违约金额0.46万元;3.对相关医保医师进行扣分;4.将违约行为纳入季度考核。
七、通化欣康大药房违规案
2023年3月17日,通化县医疗保障局对通化欣康大药房进行检查。经查,发现该药房2022年12月疫情防控期间存在出售相关药品超出吉林省政府规定药品零售价的问题,涉及违规金额181.2元。通化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按照《通化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限期整改;2.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81.20元;3.缴纳本年度30%违约金54.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