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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暨约谈提醒会

  为进一步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2025年2月8日下午,通化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暨约谈提醒会,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公茂林参加会议并讲话,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东昌区分局、二道江区分局、开发区分局及各定点医药机构的负责同志共计2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近期各地区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传达学习了国家、省医保局关于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要求,总结了2024年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我市医保基金监管面临的形势,并全面部署了2025年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

  会议强调,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的具体表现,是规范自身诊疗服务行为、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医保部门、经办机构、“两定”机构要顺应新形势,深刻认识自查自纠实质上是一场自我革命,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应付思想、倦怠情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的工作要求上来,把自查自纠作为医保基金监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会议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要迅速行动起来,聚焦省局下发三个重点领域、34项负面清单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主动向医保部门报告并及时主动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要全面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综合运用自查自纠、飞行检查、日常监管、智能监管等监督方式,让每一分“看病钱”“救命钱”都得到严管和善用,确保全市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可持续运行。下一步,通化市医疗保障局将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根据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对有意隐瞒不报自查情况的定点医药机构,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罚。同时,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梳理共性清单,进一步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筑牢基金监管安全防线,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