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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21年度医疗费报销截止时限的通知

  全市参保人员:

  因受全省疫情影响,2021年度尚未报销的非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或相关待遇,报销截止时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请及时到所属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办理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办理地点

  全市对应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受理范围

  非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或相关待遇

  咨询电话

  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0435-3906128

  东昌区:0435-3719969

  二道江区:0435-3955923

  开发区:0435-3577027

  集安市:0435-6686599

  辉南县:0435-8220661

  柳河县:0435-7213859

  通化县:0435-523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