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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典型案件(九例)

  一、通化市骨伤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8日,通化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根据疑点数据对通化市骨伤医院发生的就医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稽核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的违规问题。经查,涉及违规医保费用16950.00元。依据《通化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立即整改;2.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16950.00元;3.支付违约金3390.00元;4.违约问题纳入2023年年度绩效考核。目前违规医保费用16950.00元已追回,违约金已全部上缴。

  二、通化市吉康堂医药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4月10日,通化市医疗保障局东昌区分局对通化市吉康堂医药有限公司从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结算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医保系统所录入信息与实际销售不符的违规问题。经查,涉及违规医保费用5015.60元。依据《通化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5015.60元,2.支付违约金501.56元。目前违规医保费用5015.60元已追回,违约金已全部上缴。

  三、辉南康达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1日,通化市医疗保障局专项检查组对辉南康达医院开展核查,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给辉南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检查发现该医院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开展居民大病医保服务行为时,存在违反诊疗规范政策性问题、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限制性用药等违规问题。经查,涉及违规医保费用126967.86元。依据《通化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限期整改;2.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126967.86元;3.扣减相关医保医师年度积分。目前,违规医保费用126967.86元已追回。

  四、柳河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6日,通化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柳河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联合商保承办机构,对柳河县中医医院2020年至2023年7月期间使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大病保险资金结算的医药服务行为开展现场核查,检查中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问题。经查,涉及违规医保费用81792.91元。依据《通化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立即整改;2.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81792.91元。目前,违规医保费用81792.91元已追回。

  五、通化市结核病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29日,通化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根据疑点数据对通化市结核病医院发生的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稽核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等违规问题。经查,涉及违规医保费用31346.46元。依据《通化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立即整改;2.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31346.46元。目前,违规医保费用31346.46元已追回。

  六、通化市康佑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4月10日,通化市医疗保障局东昌区分局对通化市康佑大药房从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结算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医保系统所录入信息与实际销售不符等违规问题。经查,涉及违规医保费用1170.50元。依据《通化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1170.50元;2.支付违约金117.05元。目前违规医保费用1170.50元已追回,违约金已全部上缴。

  七、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15日,二道江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对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医院2023年大病保险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卫生院存在超限制使用药品和重复收费的违规问题。经查,涉及违规医保费用4154.77元。依据《通化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4154.77元。目前,违规医保费用4154.77元已追回全部上缴。

  八、辉南县民族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1日,通化市医疗保障局专项检查组对辉南县民族医院开展核查,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给辉南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检查发现该医院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开展居民大病医保服务行为时,存在超限制用药、过度诊疗等违规问题。经查,涉及违规医保费用10804.00元。依据《通化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限期整改;2.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10804.00元。目前,违规医保费用10804.00元已追回。

  九、柳河县亨通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6日,通化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柳河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联合商保承办机构,对柳河县亨通镇卫生院2020年至2023年7月期间使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大病保险资金结算的医药服务行为开展现场核查,检查中发现该院存在分解住院、超标准收费的违规问题。经查,涉及违规医保费用11998.63元。依据《通化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立即整改;2.追回违规医保费用11998.63元。目前,违规医保费用11998.63元已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