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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口腔诊疗机构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4-12-03 来源:综合监督科
  为进一步规范口腔诊疗机构诊疗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口腔诊疗机构“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口腔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线索,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时间
  2024年12月3日—2024月12月30日。
  二、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口腔诊疗机构“挂证”问题。
  (二)严厉查处无证行医行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口腔诊疗行医资格人员擅自开展口腔诊疗活动,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擅自开展口腔放射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厉查处违法执业行为。重点查处口腔诊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查处逾期未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仍从事口腔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诊疗活动超出许可登记范围的违法行为。
  (四)严格规范口腔种植技术。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3〕32号)文件要求,严肃查处未进行备案,私自开展口腔种植技术的诊所。
  (五)严格落实消毒隔离措施。严肃查处口腔诊疗机构消毒隔离措施不落实,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等违反《消毒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口腔诊疗机构消毒制度的落实。
  (六)严格规范医疗废物处置。严肃查处口腔诊疗机构医疗废物不分类收集、随意丢弃医疗废物或买卖医疗废物、未交由取得经营许可的单位集中处置等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违法行为,规范口腔诊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防止医疗废物流入社会造成危害。
  三、投诉举报电话
  
 
                             通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