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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社区法律宣传月暨百名大学生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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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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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吉林省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组织实施。
(二)指导和监督通化监狱工作。
(三)指导和监督通化市劳教所工作。
(四)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依法治市和各地、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全市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和律师协会工作;承担有关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全市公证工作;指导市公证员协会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员工作;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刑释和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全市“148”法律服务工作。
(八)承担市司法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承担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管理稽查工作。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领导分工及内设机构职责电话
局 长:张洪生 负责司法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于钦华 分管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司法鉴定管理科
副局长:何明轩 分管律师管理科、法制宣传科、监所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
党委副书记兼纪检书记:王靖艳 分管政工、纪检工作 政治部主任:赵万校
(一)政治部(警务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警务管理和警衔评授工作;协助县(市)、区党委考核、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系统内干部队伍建设、宣传工作、法制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司法资格统一考试。
(二)办公室(行政装备科)
研究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司法政务信息和司法行政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执法检查、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部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指导、管理全系统物资装备;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
(三)监所管理科
监督检查市监狱、劳教所贯彻国家、省有关监狱和劳教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市监狱、劳教所的监管改造、管理教育工作;指导监狱、劳教场所生产经济工作。
(四)公证管理科
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对全市公证机构违规处理工作。
(五)律师管理科(法律服务监督管理科)
指导监督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负责全市律师资格、律师执业资格和律师事务所审批工作的审核和呈报;依法监督全市律师工作;指导法律援助工作。
(六)基层工作科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法制宣传科(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各地、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八)司法鉴定管理科
承担市司法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
(一)事业单位
1、市司法局干警训练班
2、市司法局电大函授站
3、市法律援助中心
4、市政府法律顾问室
5、市律师协会
(二)直属基层单位
1、通化市监狱
2、通化市劳动教养管理所
3、通化市公证处
四、通化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司法局纪检委,举报电话:3213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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