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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2025244

时间:2026-01-23 来源: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通政复〔2025244

 

申请人:某某,男,汉族,1982年7月13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210502198207XXXXXX

住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中兴路X

电话:1394247XXXX1594145XXXX

被申请人: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中昌路1-6号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对举报事项不予处罚回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本机关于202616日,收到申请人任某某提交撤销行政复议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2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