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专栏
Legal government construction
通 化 市 人 民 政 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通政复〔2025〕237号
申请人:张某某,男,2003年12月28日出生,身份证号:131126200312XXXXXX,联系电话:1853241XXXX。
住址:河北衡水市桃城区XX小镇西区。
被申请人: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局长
住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路2488号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在执法过程中侵犯个人隐私,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本机关于2025年12月8日,收到申请人张某某提交的撤销行政复议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