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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2025179

时间:2025-10-23 来源: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通政复〔2025179

 

申请人:张某,身份证号:610121198207XXXXXX,联系电话:1357225XXXX

住所西安市长安区XXXXXXX

被申请人: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通化市东昌区滨江东路2488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不予答复举报投诉,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张某20251015日向本机关提交《行政复议撤诉申请书》,自愿撤回本次行政复议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2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