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法治政府建设专栏>>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决定书202450

时间:2024-10-11 来源:

申请人:屠XX,性别:女,身份证号:33XXXXXXXXXX27,电话:15XXXXXXXX3,地址:浙江省XXXXXXXXXX

被申请人: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地:通化市东昌区滨江东路2488

法定代表人:XX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杨XX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通市监依复[2024]2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2024624日依法已予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复议请求:1.撤销通市监依复第2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2.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答复,涉被申请人滥用职权违法违纪的移关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申请人称,2022318日,在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拼多多平台的入驻的广州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修正业专卖店购得修正玻尿酸补水嫩肤精华液100正品,假一赔十,实付现金139.31元。收货地址为:浙江省XXXXXXXXXX室。收到货后,用了一段时间后感觉案涉产品质量不好及搁置。202379日,申请人要求开具发票,即发现该店铺的案涉产品处商品已售罄状态,经与商家沟通,后发现广州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案涉商标产品的授权委托书,又发现案涉产品上的两个商标与注册备案的商标不符及无案涉两个商标的产品检测报告,案涉产品上的英文字母 Sreghure 商标,明显是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及产品上标示的2021110502820241104合格,均无事实与依据。申请人向02012345发起维权,反映伪造或冒用他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问题,白云区市场监管局答复为反映情况属实,广州业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接受调解而终止调解。申请人于2023818日起多次电话,向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被告广州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假冒品牌虚假宣传的理由主张假一赔十,后广州业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意以假冒品牌的理由,单方不退货而退货款进行了处理,货款人民币139.31元于2023824日退入原告的多多钱包账户,但未解决承诺的假一赔十。粤 G 妆网各字2021637502产品执行标准编号也于2023817日被注销违法违规。

申请人认为,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是否可以公开,应当根据个案,考虑相关因素而决定,并非一律不公开,具体的讲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利益衡量一总体上应当在《条例》第五条所规定的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下,理解和适用《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二所申请公开的执法信息案卷是否属于《条例》十四条十五条十六条第一款中关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内部管理和工作流程等不予公开的信息三看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是否属于《条例》十六条第二款所规定不予公开的过程性信息,过程性信息可以从下面两个维度进行判断从时间上看,过程性信息是指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信息,国办如述案情简介中的行政许可已经作出,相关信息没有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状态中,不再属于上述规定中的过程性信息。本案中,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是事实性信息而非内部决策性信息,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的决策讨论过程中,为了保护行政机关内部决策的民主性,鼓励内部充分发表意见,最终提高行政行为的正确性,将这类内部决策性信息作为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具有积极意义。但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集的材料,属于事实性信息,是反映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不属于《条例》十六条第二款所规定的过程性信息。四坚持区分处理原则,执法案卷信息中即使存在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也应当依照《条例》三十七条之规定作区分处理,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而不是全案不公开。及该《条例》第三十七条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案涉产品上的两个注册商标2021110502B20241104合格,被举报人纯属虚假宣传,系无检测报告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产品非正品,与生产商恶意串通委托生产销售与其注册商标高度相仿的产品,欺诈申请人等其他消费者。被申请人的东昌区分局在全国12315网络平台工单编号1220502002024041495818410答复存在的案涉产品检测报告等信息属于事实性信息,应当依申请公开,被申请人却又以该些信息存以属于投诉举报事项,及通过投诉举报消费渠道提出系适用法律规则错误,且被申请人存在职务违法违纪及剥夺申请人的知情权案涉产品的质检合格证明等信息,也未说明该存在的事实性信息不真实或不合法等不予公开的理由。

被申请人称,我局接到此复议申请后高度重视,迅速指派相关工作人员调查此事。经查,我局于202466日收到市政府交办的屠XX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的信息为"公开《产品购销合同》、《修正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sreghure 商标许可合同》、《 sreghure 商标注册证及商标转让证明》、《修正 sreghure 玻尿酸补水嫩肤精华液的检测报告》等在本案中,被申请人依职权收集及保管的2021110502B/20241104批次号相关证明材料"。所需信息用途为"消费维权"

申请人于2024 4 14 日通过12315平台举报通化修正实业有限公司指使广州和佳润颜医药有限公司不规范使用商标《吉林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单》(编号:1220502002024041495818410),经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昌分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 12315 投诉举报平台,依法对其举报件调查处理情况予以反馈。告知举报不属实,"举报事项不予立案"

二、针对复议内容答复

1、于202466日收到屠XX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被申请人对公开申请依法进行了处理,已于 2024617日通过申请人指定邮箱向申请人送达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通市监依复[2024]2号),并告知其可以通过投诉举报渠道申请取得相关信息。2、从申请人所需信息用途为"消费维权"以及调阅举报单的具体内容可以判断其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进行投诉举报活动,被申请人已告知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3、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本案申请人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为被申请人行政调查及履职过程中所查阅的材料。被申请人进行行政调查及履行相应职能,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被申请人在调查处理过程中调取的企业制作的材料和调查结果及有关信息的书面材料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且执法人员在接到申请人通过12315平台的举报后,已将有关调查结果予以反馈。综上,被申请人作出涉案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认定申请人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并且"用于投诉、举报活动"而不予公开。

经审理查明,被申请人202466日收到申请人屠XX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2024617日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通市监依复[2024]2号),申请人对答复内容不服,于2024619日向通化市人民政府提起复议申请。

以上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通市监依复[2024]2号)2.吉林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单3. 申请人屠XX公开索引号为全国12315平台(1220502002024041495818410)的公开信息[1149]请求截图

本机关认为,被申请人202466日收到申请人屠XX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2024617日作出答复,程序合法。申请人在公开索引号为全国12315平台的公开信息[1149]请求截图中填写所需信息的用途为“消费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被申请人可以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产品购销合同》、《修正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sreghure 商标许可合同》、《 sreghure 商标注册证及商标转让证明》、《修正 sreghure 玻尿酸补水嫩肤精华液的检测报告》等信息是执法案卷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程序合法,内容适当,应予以维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通市监依复[2024]2号)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通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