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
Legal government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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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通化调查队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国家统计局通化调查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和统计执法检查,严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着力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成效。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共开展了两次集中学习。同时为了提升“关键少数”引领带动作用,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了统计法律法规,分别进行了两次《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再次学习,并多次进行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的集中学习。在学习过程中,组织部分领导干部就学习内容交流心得体会,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9月,举办以“坚持依法统计 提升履职能力”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履职能力和法律素养。
(二)充分发挥统计机构职能作用。
立足统计调查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综合统计服务。一是深入开展统计调查研究。积极参加各项约稿调研,深入开展统计调查数据解读。全年全队共完成经济信息38篇,分析文章19篇,约稿调研65篇。二是做好对地方政府的统计服务。根据市委市政府调研需求,发挥统计调查优势,开展多项调研,服务地方政府。全年全队共完成农业畜牧业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和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市政府约稿15篇。同时,及时开展居民收支、价格、畜牧业相关数据解读,为市政府提供统计调查指标运行情况分析,及时分析统计调查数据走势和成因。
(三)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一是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举措。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定期更新企业统计信用档案和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二是对统计调查业务依法依规开展进行督导检查。通过队务会、专题会跟进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开展数据质量监督检查,队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多次随调查员进行住户调查、消费价格调查、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实地跟访,不断强化数据质量监督管理。
(四)提升统计调查工作公信力。
一是开展统计调查宣传,展示统计调查成果。将统计调查宣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向调查对象普及统计调查制度方法,为进一步扩大宣传成效,开展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积极宣介统计工作,宣讲城乡居民收入等数据发展情况。二是及时对外提供统计调查数据。通过《通化统计年鉴》《社会经济简明资料》《通化统计月报》和政务外网平台发布统计调查数据。全年按照规范化流程共对外提供67次,1370笔统计调查数据。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提升统计调查队伍执法能力。加大执法骨干能力培养,选派一名统计执法骨干参加全省“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为提升执法队伍规范开展统计执法工作的能力水平,2月28日、10月18日,分别召开两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对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化流程、统计执法文书制作、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实务进行系统培训。二是深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全年对16户样本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配合总队对11户样本企业、居民收支调查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常态化清理和纠正地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切实保障源头数据质量。
(六)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一是做好统计舆情监测。落实舆情监测主体责任,在数据公布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媒体报道和评论的舆情监测,确保及时发现舆情,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展舆情应对,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二是开展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演练。为进一步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科学、规范、有效处置突发的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10月,组织相关科室和重点办公人群开展了《国家统计局通化调查队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应急预案》演练。熟悉安全事件处置规范化流程,切实增强全队网络和数据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和处置能力。
(七)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一是推进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强与通化市纪委监委、通化市审计局等部门对接,与通化市纪委监委就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问题线索的协商、管辖、移交、配合等方面达成协作共识;与通化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通化市审计局与国家统计局通化调查队建立贯通协同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推动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二是加强统计调查工作跟踪督导。党组成员多次对统计调查业务数据采集、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化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监督数据自查核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各项业务开展符合制度要求。
(八)提升统计调查信息化水平。
一是积极稳妥对外提供统计调查数据。根据工作要求,通过政务外网在经济运行数字化平台、政务信息共享网站等平台每月发布统计调查数据。二是按照工作要求,通过信息化手段完成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审核等相关工作。在劳动力调查和居民消费价格调查中,均使用PAD数据采集设备和电子采价设备,居民收支调查使用e调查进行季度问卷更新,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统计调查工作实效。
(九)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
将法治工作列为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2024年通过党组会学习贯彻落实法治工作相关内容七次。研究制定《国家统计局通化调查队2024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国家统计局通化调查队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国家统计局通化调查队2024年普法宣传教育计划》《国家统计局通化调查队2024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个性清单》,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工作汇报,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强化对统计法治工作的谋划部署,确保各项法治工作落实到位。
(十)上一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情况。
一是为进一步提升监督能力和监督质效,每半年召开一次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会商会,认真梳理监督职责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拟定下一步工作的方向措施并提出意见建议。二是为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能力,组织三名青年干部参加2024年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一人通过考试获得统计执法资格;选派一名统计执法骨干参加全省“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积累经验,增长才干;组织召开两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实务进行系统培训,统计执法队伍能力水平显著增强。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思维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的能力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需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思维和统计法治工作方式的培养。二是法治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和广泛。部分社会公众对统计法认识和理解不足,对统计调查工作和统计法治实施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深入,统计普法方式还有一定局限,统计普法范围和效果还不明显。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引领带动作用。通过党组会持续深化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的再学习、再认识、再落实。2024年,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进行了两次《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再次学习,党组还进行了一次新修改统计法的集中学习。二是强化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将统计法治各项工作落实作为全队重点工作督办事项跟进落实。组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两次法治工作专题会,落实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等工作,始终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四、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夯实统计法治工作基层基础。
持续深入开展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开展统计执法业务培训,整合通化地区统计法治人才,提升统计法治队伍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通过学习、交流、现场实践,培养高素质统计执法人才。强化法治工作开展基础保障,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普法宣传、人员培训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人财物保障。
(二)持续深入开展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工作。
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深入开展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和整改。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和追责问责力度。对统计调查和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严格依法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严格按照规定认定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
(三)深入开展新修改统计法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着力推进统计调查工作人员法治学习教育。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专题会等形式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着力推进新修改统计法的集中学习。二是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各界的普法宣传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期间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公众认识统计法、走进统计法,营造全社会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