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通化市林业局!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通化市林业局专题>>通知公告
通化市林业局述法报告
时间:2025-02-21 来源:通化市林业局
 

按照吉法办函[2024]5号文件要求,现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绩清单 

(一)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力度,强化思想阵地建设。 

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每月一法,网络学法、自学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学习活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重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系列讲话精神,全年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法治工作10余次。全面提高了我局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方面的决策部署,制定我局相关工作方案,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重新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分管负责,法规科牵头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负责日常法制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各负其责,层层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形成事事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我局配备2名工作人员兼职从事法制审核工作,局内的重大决策,提交决策机关前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的重大决策,向市司法局申请备案和审查。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按照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以通化市政府网站“通化市林业局子网站”为主要阵地,公开林业相关信息,将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民生问题,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政府透明度,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利规范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程序操作规则上,在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上,做好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 

(四)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 

积极参加案件旁听庭审活动,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日常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参加庭审旁听等方式,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转变思想观念、从心理上增强对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的接受程度,有效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 

1.深入学习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关系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对综合业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拓宽全办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高领导干部应用法律法规政策能力。创新宣传教育活动载体。领导干部加强网络培训学习教育按期完成网络培训任务、党员干部参加市依法治市办等组织的培训教育活动,干部参加单位组织集中学习、自学、讲课等多种形式加强法治学习教育工作。 

2.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利用横幅标语、图片展览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一是在人流密集场所设立法律宣传咨询点,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并讲解有关林业管理法律知识,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音像资料。二是针对森林火灾严峻形势,持之以恒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并在电视台播放森林防火字幕。每年两个森林防火期,结合《森林法》等行业法律深入林区、各乡(镇)、重点山区采用电视、广播、森林防火宣传车、发放普法知识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三是在各风景旅游区设置防火警示牌、警示标语;四是利用电视台等媒体,向林区群众宣传宪法和林业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活动,使基层干部、广大林农、林业相关经营者和广大民众进一步提高了对法律、法规的认识,收到了良好效果。全市开展宣传活动28次,出动人员2200余人次,车辆320余台次,宣传标语532条,发放宣传单60000多份,网络宣传22条。 

(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能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我局全面贯彻行三项制度即: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构建了“12345+”制度体系,一个方案即《实施方案》;2个名录库《行政执法名录库》《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3个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4个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5个文本(《行政执法行为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执法规范用语》《执法文书样本》《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2024年,全市共发现各类林业行政案件376起,查结375起,结案率为99.73%,其中:盗伐林木74起、占19.68%,滥伐林木76起、占20.21%,毁坏林木林地154起、占40.96%,违法使用林地31起、占8.25%,非法收购加工运输木材3起、占0.8%,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19起、占5.05%,违反森林草原防火法规14起、占3.72%,违反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法规4起、占1.06%,违反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法规1起、占0.27%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市林业局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 

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通化市林业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八)林业服务能力持续提高 

一是持续提高林业系统营商环境工作。各级持续强化服务意识,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做到主动对接、跟踪服务。已完成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新增项目、沈白铁路吉林通化通化西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项目等7个项目的审核上报,共使用林地32.6022公顷,其中永久使用林地9.5618公顷,临时使用林地23.0404公顷;二是持续提高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管行业必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落实各级安委会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林业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现了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目标;三是持续提高林业行政审批工作。积极推进便民服务多样化,新增延时、预约和上门“三服务”。共受理行政许可673件。其中,珍贵树种采集21件,林木采伐证57件,植物检疫594件,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1件。开展上门服务7次,延时服务49次,按时办结率100%,满意度测评100%,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超过90%,实现服务零投诉目标。 

二、问题清单 

近年来,市林业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执法监督力度不够。集中开展行政监督检查活动的次数偏少、范围偏小,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和全面化的执法监督格局,造成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不平衡。 

(二)执法机构人员少、力量薄弱,特别是缺少行政执法方面人才和中坚力量,导致我市各地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极其困难。 

()基层林业从业人员减少,法治建设工作薄弱问题。 

三、任务清单 

(一)树牢法治理念,坚持学法用法。 

推动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明确提出,是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的重大历史贡献,其决定性意义在于,它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原因,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的高度凝练,是新时代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坚强保证。通过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积极树立依法治国的思维与理念,学会运用法治方式去维护社会发展与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履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 

立足依法行政工作实际,着眼从依法行政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进行执法人员业务和能力培训,坚持以训提质、以质取胜,提高服务水平。 

(三)创新宣传形式,注重普法实效。 

积极推动普法宣传工作创新,采取经典案件以案释法的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实现精准普法,同时努力打造法治文化宣传品牌,加强普法网站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四)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 

按照《三项制度》要求,继续扎实地开展执法公示”“合法性审查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