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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通化市林业局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法治方式开展林业局工作,顺利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主题教育,大力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和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把法治建设放在我局工作全局中统筹谋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行为,为林业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切实完善制度、制约权力、规范行为、改进服务、提高效率,建立适应需要、切实可行的依法行政制度、程序和方法,促进林业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推动我市林业事业发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一是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二是健全完善市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协同抓的工作格局,继续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意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行政执法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确定不同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完善了《市林业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据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2.我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主动公开信息中,为了方便群众了解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发布信息。一是选用信息化手段,在通化市政府网站专栏上开设专栏进行发布。在主动公开信息中,始终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尽最大限度的把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少数不便公开或者公众需求量很少的信息资料,通过依申请公开这一方式公布。真正做到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3.我局在制度标准先行,整合服务资源。打破政务资源交换共享的壁垒,推动服务资源整合联动,实现一体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政务服务,让群众小跑腿、多办事,争取“最多跑一次”。 (四)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提高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我局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建设,改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做到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2.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监督和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负责日常法制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 3.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市林业局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通化市林业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4.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在林业依法行政各项相关工作中,我们始终按照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秉公执法,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制定了《通化市林业局政务公开、案卷评查标准》《通化市林业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为林业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制定了《通化市林业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对行政执法的工作范围、方法步骤、法规依据、组织领导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的依法行政行为。 5.制定了《通化市林业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通化市林业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通化市林业局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通化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制度》、《通化市林业局依法行政决策程序》,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暂行规定,健全了重大行政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决策权限,规范决策程序,落实决策跟踪反馈、评估和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完善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水平。对全局性、综合性的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文件出台前或重大项目实施前均实行政策调研、法律论证、征求意见、社会公示、集体决策等机制,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对专业技术职称评选、干部任免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行政决策制度,并在机关公示栏内公示。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2023年,我局未发生行政争议问题。落实维稳工作责任,持续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切实做到了“内部零发案、人员零犯罪、事故零发生、矛盾零上交”。 (七)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构建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体制机制,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强化专门监督,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行政纠错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推行“三重一大”决策全程记实、重要情况报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大额资金使用工作严格比选程序,凡涉及资金使用、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均由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 (八)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及分工,并把政务公开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九)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落实党组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根据局党组成员调整变动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局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依法治办工作全面推进落实。深入开展学习林业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森林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领导干部应用法律法规政策能力。创新宣传教育活动载体,加强网络培训学习,以集中学习、自学、讲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学习教育工作。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一是专业化水平不够。法人员行政执法意识还需加强,工作作风还需加快转变,行政执法能力还需不断提升。二是普法领域相对单一,方式上有待创新。受人员和专业水平约束,目前我局普法工作仅局限在林业领域,涉及综合法律的宣传不够深入,难以满足社会群体多层次性的法律需求。宣传方式主要以集体学习、以会代训等为主,内容不够新颖活泼。 我局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等为载体,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民法典》、《新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全局上下在深化学习教育、推动工作落实、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上聚焦聚力、见质见效。二是拓宽普法宣传领域,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推动“以案释法”“主题普法”“专题普法”“主题党日”相结合,以集体学习、交流研讨、领导班子法治讲座、观看法治宣传片、开展普法活动等方式保证普法工作常态化和动态化相结合,紧扣实际需求,突出重点对象,做到按需普法。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近年来,市林业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意识还需加强,工作作风还需加快转变,行政执法能力还需不断提升。 二是创新方式、多措并举。深入挖掘资源,开创新颖活泼的普法宣传模式,将枯燥的法律条文生动化、形象化,易于群众接受,更好地提升普法实效。 三是执法监督力度不够。集中开展行政监督检查活动的次数偏少、范围偏小,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和全面化的执法监督格局,造成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不平衡。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作为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做到全面履行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当中。 四、2024年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发力,营造出良好的法治氛围。深入持续抓好党员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全社会的依法行政。 二是创新方法,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治工作队伍。制定法治工作人员素质培训计划,逐步实现人员专业化,办公自动化,办事程序话,处事高效化的目标。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政府决策调研,探索思考政府职能转变及体制改革等前沿问题,拓宽依法行政的思路,探索解决实际工作中的依法行政问题,充分发挥助手作用。 三是强化责任,加大行政行为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依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体建设目标,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务服务系统,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加强依法行政监督检查,不断改进依法行政;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强化重点领域监督,从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通化市林业局 2023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