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有效探索“两山”理论的实践途径,丰富林业经济业态、缩短林业经济周期、增加林业附加值、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有序扩大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模,不断提高林下经济产业质量,增加林下经济产品供给,大力培育林下经济产业基地、龙头企业。到 2025 年末,全市林下经济发展利用林地面积新增 20 万亩,总面积达到 100 万亩,林下经济总产值实现160亿元,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产业基地达到 50 个及以上,林下经济成为林区职工群众重要收入来源。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用地普查,保障发展用地
1.积极开展用地普查,建立用地档案。鼓励利用各类符合规定和要求的适宜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经过普查,明确全市适合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的森林资源面积、范围、类型,建立档案,保障林下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在符合公益林生态区位保护要求和不影响公益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推动落实公益林发展林下经济的管理规定,允许利用二级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适当发展林下经济。
2.积极落实林下经济用地保障政策。鼓励各地对第一轮退耕还商品林地实施林相改造等方式,建设林下经济基地。在不改变林地性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减少林地面积的前提下,鼓励采取出租(转包)、入股、转让等方式依法流转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允许通过租赁、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展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符合政策的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依法登记造册,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切实保障流转各方合法权益。
3.积极推进林下经济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为了推动林下经济健康发展,在不采伐林木、不影响树木生长、不造成环境污染的前提下,允许放置移动类设施,或者利用林间空地建设必要的生产管护设施、生产资料库房和采集产品临时储藏室,相关用地均可直接按照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涉及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依法依规办理转用审批手续。
(二)大力推进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
4.加快林下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在保护生态环境、不影响森林资源培育的前提下,根据中药材品种的不同习性,依照国家林草局制定的有关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相关规定和标准,选择品质优良、性状稳定、适应性强的中药材品种开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到2025年末,五味子、细辛、苍术、天麻、灵芝等中药材林下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
5.加快林下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产业发展优势,按照国家、省林草局的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做好林下参种植空间布局,并纳入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结合通化市人参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组织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生产企业和参农密切协作,共同推广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发布的T/THRS 18—2022人参林下种植技术规程团体标准。支持快大茂林下参产业园建设,打造绿色标准化生产体系、加工体系、销售体系,保障长白山人参产业整体转型升级。
6.加快林草中药材龙头企业培育。支持国有林业企业和国有林场通过招商引资,加大与大型药企或其他国有企业的合作力度,采取以林地入股等多种方式,共同建设中药材基地。着力培育打造、引进一批具有资源集聚力、市场竞争力、行业影响力的“专精特新”龙头企业,支持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加强林草中药材特别是林下参新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药材批发企业到本地注册公司,不断拓展中药材产业链。大力支持东方红(通化)生物医药、集安益盛药业、通化仁生源生物科技等本地涉林制药龙头企业,建立中药材种植基地,发挥龙头企业的优势。到2025年末,涉及林草中药材产业的龙头企业达到10户。
(三)科学引导林下养殖产业发展
7.进一步完善林下养殖管理制度。针对野生动物人工驯养、观赏、繁殖产业,要遵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制定负面清单,推动保护、繁育与利用规范有序发展。积极推广科学实用的林下养殖技术,以长白山林蛙和梅花鹿养殖为主攻方向,加强技术攻关,创建具有品牌和市场优势的长白山特色养殖示范基地。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引进林蛙繁育技术,选育质量优良、遗传基因稳定的种群。培育和引进高标准、高质量的龙头企业,深度研发关于林蛙、梅花鹿的医药、食品、保健、美容等系列产品,提升科研成果转化率和生产能力,进一步拉伸和延长长白山特色养殖产业链条,为推动全市林下养殖产业快速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到 2025 年末,全市林草养殖总规模达到 42万公顷及以上。
(四)加快林木种苗花卉产业发展
8.围绕《吉林省第三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2021-2030 年)》的全面实施,城乡绿化美化、工程造林、农田防护林改造和生态廊道建设等对优良林木种苗的需求巨大,充分发挥柳河县国家级苗木交易市场的集聚优势,有效利用林地圃地,在不改变林地性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减少林地面积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绿化大苗、经济林苗木、彩叶树种苗产业;积极利用林间空地,结合景观打造,发展小型花卉苗木,鼓励发展具有药用、食用价值的特色花卉,大力培育产量高、多用途的优良草种;在严格执行国家林草局和省林草局关于树木采挖管理的规定的前提下,探索林苗、林花、林草等多种复合经营模式。到 2025 年末,林木种苗和花卉产业基地面积保持 1.4万公顷。
(五)创新推动国家森林公园可持续发展
9.遵循国家相关制度和规范的前提下,加强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娱乐设施和康养设施等建设规模和投资强度,采用“1234N”的森林公园开发思路,推动森林公园经营提档升级,打造国家森林公园可持续发展的标杆。
一是打造“一体两翼”发展模式。以生态建设为主体,资源开发和商业经营为两翼的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发展模式。合理、合法、有序、有规的开发和利用森林公园的各类基础资源,构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生态基础。
二是培育“双轮驱动“的可持续发展新动能。重点构建“大健康”和“大旅游”两大驱动力,形成国家森林公园可持续发展的新动能,打造生态旅游目的地。
三是实现“三个提升”总目标。通过以“风景”为中心转向以“文化”为中心的提升、以“观光”为中心转向以“体验”为中心的提升、以“游客”为中心转向以“坐客”为中心的提升,推动全市国家森林公园转型升级,实现由“风景名胜旅游地”转向“文化休闲旅游地”的转变。
四是融合“四大要素”新理念。以“山、水、林、文”等四大资源结合其特色进行升级建设和开发,推进森林公园的整体升级。
五是实现“多元经营”新局面。围绕资源要素开展多元化的开发和经营,有效提升国家森林公园的经济效益,实现森林公园的可持续发展,形成“吃住行、游购娱、文体康”产业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项目带动引领。建立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库,突出基地建设、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控、科技服务、人才培训、品牌打造、市场销售等全产业链重点项目。各级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基金等支持的林下经济项目,优先从项目库中筛选。
(二)强化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重点引进林产品加工、森林康养、林业碳汇、林业科技等方面的实用型专业人才。落实人才激励政策,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深化与科研院校合作,培养一批林业年轻后备人才力量。
(三)积极争取政策支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支持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争取林业产业的项目支持和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吸引社会资金,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促进林下经济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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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推进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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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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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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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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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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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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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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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森林资源用地普查,保障林下经济发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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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森林资源用地普查,建立产业用地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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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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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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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市、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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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总面积新增20万亩、总规模达100万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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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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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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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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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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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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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林下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到2025年,五味子、细辛、苍术、天麻、灵芝等中药材林下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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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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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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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市医药和食品产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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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林下参种植空间布局,打造绿色标准化生产体系、加工体系、销售体系,保障长白山人参产业整体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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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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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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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市、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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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林草中药材龙头企业培育。到2025年涉及林草中药材产业的龙头企业达到1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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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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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药和食品产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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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县(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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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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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引导林下养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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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技术攻关,以林蛙、梅花鹿为主攻方向推动林下养殖产业发展。到 2025 年全市林草养殖总规模达到 42万公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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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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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
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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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林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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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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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林木种苗花卉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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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利用林地圃地大力发展绿化大苗、经济林苗木、彩叶树种苗木培育,到 2025 年林木种苗和花卉产业基地面积保持在1.4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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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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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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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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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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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推动国家森林公园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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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娱乐设施和康养设施等建设规模和投资强度,逐步实现“1234N”的森林公园开发思路,打造国家森林公园可持续发展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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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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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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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文旅局,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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