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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深化陆港经济开发区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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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吉办发〔2021〕32号)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现对《进一步深化陆港经济开发区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充分了解公众对本次改革的真实想法与诉求,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决策事项:《进一步深化陆港经济开发区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2、评估责任主体: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本次《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风险调查,充分听取全面收集意见和建议。通过整理、分析,了解各类诉求和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制定防范化解措施,做出风险分析结论及对策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您是否了解本次《实施方案》相关内容? 2、您认为本次《实施方案》是否符合陆港经济开发区实际情况? 3、关于巩固社会职能剥离成果,您比较关注哪些方面? 4、关于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您比较关注哪些方面? 5、关于推动产业提质升级,您比较关注哪些方面? 6、关于强化要素资源保障,您比较关注哪些方面? 7、关于改善营商环境,您比较关注哪些方面? 8、关于全方位加强党的建设,您比较关注哪些方面? 9、关于本次《实施方案》的实施,您认为是否会引发矛盾纠纷、信访等不稳定问题? 10、本次《实施方案》对您个人的切身利益是否会产生影响?如果有影响,您倾向于通过哪些途径表达诉求? 11、您是否支持本次《实施方案》的实施? 如对本次《实施方案》的实施有意见或建议(不局限以上内容),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衷心感谢您的参与。 联系人:孟钰淇,电话:15844555520,邮箱:982397584@qq.com。 公示日期: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4日 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