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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生态环境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通市环罚撤字〔2025〕4号>(通化市龙达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25-09-25 来源: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通市环罚撤字2025〕4

 

通化市龙达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220500MACH046Y1D

法定代表人:孟祥坤

地址:通化市通化开发区自安路2099号(通化市农药厂南侧)

经审核发现,通市环罚决字〔2025〕11号行政处罚决定在违法事实方面存在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情形。为严格贯彻依法行政原则,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经我局领导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撤销《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通市环罚决字2025〕11)。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通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通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