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Tonghua City Ecological Environment Bureau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Tonghua City Ecological Environment Bureau
市委、市政府: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通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通法委发〔2022〕2号)》的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推进绿色通化建设提供有力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现结合工作实际,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严抓“关键少数”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以领导班子会议、“三会一课”、周五固定学习日等形式,重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进行了专题学习,切实提升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水平。二是学法考法全覆盖。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共37人运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进行在线学法考法,切实提升法治素养。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保障经济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对于重大行政决策,坚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防范决策失误风险,实现无重大舆情案件。二是持续实施环评“放管服”改革,提升环评审批效率。全市在册排污许可证322份,其中,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65份,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257份,企业自主登记申报2343份。
(三)做好行政立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是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内部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对由我局牵头制定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工作,结合实际提出保留、修改、废止等意见。二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与吉林瀚略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论证;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等工作。2023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对我局20余项行政管理事项提供法律专业意见。
(四)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行政执法准入制度。今年以来,在执法证考试、补换证方面,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应考尽考,持证上岗率100%。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实施定期巡检制度;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依法立案查处,充分发挥法律在环保工作中的作用;统筹开展春季清河、秸秆全域禁烧巡查、夏季攻势及秋冬会战“四大”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现场执法检查共计552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4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份,累计处罚金额122.1万元。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制定并印发《通化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实施意见》,旨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程序化、透明化水平。四是创新行政监管执法方式。落实正面清单制度,对111户企事业单位实施正面清单管理。强化非现场执法,全市现有73户重点排污企业安装147台(套)监控设备,至2023年9月,传输率为98.16%。
(五)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环境信访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集中时间和力量,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诉求,从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入手,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取得了明显成效。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群众信访投诉192件。案件受理率100%,办结率100%,未发生集体访、越级访、进京访情况。二是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督促指导全市188家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备案工作;开展环境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共抽查企业90家,完成整改发现问题16个;持续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6月份组织开展了“通化市区生活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桌面推演)”,10月份在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白山、通化浑江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过程中,我市环境应急保障工作得到省里充分肯定;今年我市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生态安全得到有效维护。
(六)完善制约监督方式,推进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我局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规定,不断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2023年以来,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二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以来,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19条;依申请公开信息8条。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人才储备不够
目前,环境监管压力大、任务重,环境执法人员编制少、在岗人员更少,难以满足日常执法监管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法制审核人员要求较高,新参加工作的新人必须要通过司法考试方有法制审核资格,加之县(区)局未设有专门的法制机构,法制审核人员都是兼职,市、县两级法制审核机制推进困难,市级法制审核压力大任务重。
(二)执法装备力量不足
参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全市仅有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符合配备要求,其余27项装备均配备不全,在无人机、快速检定设备等现代化执法装备配备方面仍是空白。执法车辆老旧、故障频发,难以满足实际工作。
(三)法治培训效果不佳
近年培训多采用网络或视频等远程培训,一方面培训人员因日常工作较多,未脱产培训,注意力不能时刻集中,导致培训效果不佳;另一方面缺少了同仁之间的交流,存在闭门造车情况。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把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及时调整完善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将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纳入局中心工作强部署、重考核。不断提高局党组班子成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研究解决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一)强化制度保障,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继续推进我市生态环境领域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措施的落实。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在执法过程中兼顾处罚和教育,给企业纠错空间,激发市场活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营造浓厚的法治营商环境。
(二)突出行政执法,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上级交办及群众信访等,主动出击,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继续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实现案件办理由“量”到“质”的转变。
(三)加强法制审核,确保全面依法行政。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行审查和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认真落实规范工作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讨论,未经法制审核或者法制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