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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2-12-30 来源: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2022年初,结合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提前谋划制定法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各项任务,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不断强化党组班子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和汇报。在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依法治污、在加强生态环境法治方面,提出具体细化的落实举措。

(二)加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环保大讲堂”志愿服务,走进校园送教4次。做好公共设施开放工作,全年累计线下开放6次,所有开放单位实现线上开放,参观人次约1200人次。组织3所小学参与吉林省生态小博士”项目。选派各环境执法单位优秀骨干,参加通化广播电台的《与法同行》栏目6次,有效落实以案释法工作要求。继续做好“环境保护 立整立改”专栏,在传统媒体发布系列新闻报道582条,其中省直媒体12篇;新型媒体双微工作有序开展,发布各类消息、科普、要闻等1200余篇,其中原创百余篇。在国家级媒体宣传实现“零”突破,其中:在央视报道一次,《中国环境报》报道2篇;拍摄制作宣传汇报片一部——《绿美山城 生态通化》。

(三)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吉林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各级执法机构参与抽查人员52人,参与抽查企业2052家,其中一般企业1984家,重点企业35家,特殊企业33家。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了多次专项执法检查,例如:针对企业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中废水、废气运行情况开展了《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废水、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工作》、《全市禽屠宰行业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烟气监督性监测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等。联合公安局、检察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确保对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依法处理、坚决整改、不留隐患。

(四)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2021517日,我局制定并印发通化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实施意见(试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控制自由裁量权,对所有的重大环境案件进行集体审议。联合公安局、检察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确保对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依法处理、坚决整改、不留隐患。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决定23件,罚款1361.42万元。

(五)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现有签约法律顾问1名,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考试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并配备制式服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工作,提升了社会各界的生态环境法治意识,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发挥河长制作用,提升好水比例,深化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工程;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省下达的3个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任务;完成40个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任务;全面建成8个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和19个水质提升治理工程全市重点流域12个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稳定,其中鸭绿江云峰和老虎哨、浑江民主、辉发河兴隆4个国家考核断面全部达到考核要求。5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二)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和燃煤污染治理,重点抓好秸秆禁限烧管控,打好柴油货车攻坚战,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任务,推动计划总投资18.3亿元的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率100%;开展柴油货车尾气路检路查行动,共查验车辆3.68万台;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72台,占公交车总数的60年度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4%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29微克/立方米以下;实现了环境空气质量连年提升的既定目标。

(三)持续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完成了151个地块的信息调查及14个高关注度地块的现场布点采样工作。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运用,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任务,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突出抓好6个涉重金属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启动了18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四)坚决打赢清废规范战为有效推进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我局对固体废物申报严格把关,全市共申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6户;申报登记医疗废物企业88家;申报危险废物单位242申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103家。绿宝公司共产收集处置医疗废物924.7354吨,处置率100%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4322.15吨,利用量为26929.50吨,处置量为7355.20吨,贮存量37.45;通化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18.95万吨,内部利用处置量122.81万吨,外部利用处置量339.58万吨贮存量为56.56万吨。每季度至少抽查20涉废企业,全年共检查涉废企业113次;组织对全市涉废企业的规范化管理考核,2021年共抽查80户涉废企业,其中达标企业74户,基本达标企业6户,无不达标企业,对检查结果下发通报文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已基本完成整改

(五)全力以赴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本轮督察,我市信访案件146件,全省占比3.1%,案件数量排全省第9(案件数量在地级市中最少);重点案件19件,全省占比4.69%;不满意案件3件,全省占比1.27% ;重复举报案件29件,全省占比4.9%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无、两低、两少、一好”的既定工作目标(无重点曝光案件;重点案件占比最低、重复举报投诉案件数量最低;被退回案件数量最少、同一区域同类案件最少;确保案件办理整改质量要好集中督察结束后,我市坚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推进信访案件办理及整改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持续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案件办理及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扎实推进信访案件办理持续提升整改工作质量的通知》等文件,建立了信访案件周调度机制,及时跟踪掌握各地、各相关部门进展情况,督促推动信访案件办理及整改工作。1026日至129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专项核查组,深入全市7个县(市、区)58个点位,现场核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案件办理及整改工作情况,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全力以赴推动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全市146件信访案件,已办结136件,正在推进10件,办结率为93%

三、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思路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中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生态环境部门与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要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与业务宣传需要进一步融合,宣传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丰富形式、拓宽渠道、讲好生态环境法治故事。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落实重大决策出台前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要求。重大决策实施后,起草部门应依法开展后评估,并将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高效环境监管体系。继续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定期清理和动态调整,明确法定职责。继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平稳实施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要求,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

(四)强化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衔接。继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完善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案件和线索移送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和组织开展监督监测的规范。

(五)积极推进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制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制定本市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办法、鉴定评估机构选定程序等相关配套制度;对于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积极组织推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

(六)加强环境法治队伍建设。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在集中授课、讲座培训的基础上,探索知识竞赛、旁听案件审理、鼓励自学等多种形式,增强主动学法用法的意识。

(七)大力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同时兼顾业务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开展宣传。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