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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3-05-30 来源:

 

 

 

为贯彻落实《通化市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共通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通化市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解决执法记录仪等专业设备配备不足、执法记录集中存储设备短缺等问题。有效解业群众关心关注、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领域突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在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整治内容

执法记录仪等专业设备配备不足、执法记录集中存储设备短缺。

三、整治措施

主动作为,筹措资金采购执法记录仪等专业设备配备和执法记录集中存储设备。

四、组织实施

专项整治自2023年5月开始至12月结束。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专人对接好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配合调查、检查,如实回答询问,提供有关资料。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自觉接收监督检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注重工作实效。认真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针对重点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健全相关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维护公平正义执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三)严格工作纪律。专项整治要依法进行,不搞形式主义,不扰民,不干扰正常执法秩序。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吃拿卡要。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30日